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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持有帮困卡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发放冬贮菜补助费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持有
 帮困卡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发放冬贮菜补助费的通知
 (1998年11月3日 京民计发〔1998〕356号、
 京财商〔1998〕1651号)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冬季将至,并进入冬贮大白菜季节。针对今年冬贮大白菜价格将全部放开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我市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经市政府批准,今年11月份将对持有帮困卡的低收入居民发放冬贮大白菜补助费。这是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体的关怀和爱护,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各级民政及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1月份对我市城镇居民中享受粮油供应帮困待遇的低收入居民,每人一次性补助10元。
  二、各区县、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布置,尽快组织人力,准确核实现有粮油供应帮困对象的数量,以实际发放的帮困卡为准,迅速将补助款逐户送到帮困对象手中,将这件体现党和政府对城镇低收入群众关怀的好事办好。
  三、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一次性全额负担。为使补助经费及时发放到位,请各区县民政部门先垫付所需款项,并将实际发放数额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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