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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暂不调整1997年公有住房租金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暂不调整
 1997年公有住房租金的紧急通知
 (京价(房)字〔1997〕第036号 1997年2月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精神,我市1997年公有住房租金目前暂不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1997年公有住房租金仍暂按1996年标准执行,即每使用平方米1.30元。何时调整另行通知。
  2.凡1997年已调整公有住房租金的,应立即停止,多收的租金款须全部退还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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