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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市人事局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的函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
关于市人事局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的函
(1997年2月14日 京财综〔1997〕164号)
北京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收费许可证的函”(京人工〈1996〉47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及经你局认可的培训机构在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时向考生单位或个人收取考核费。
收费标准及规定另文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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