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各级政府、各单位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的要求,坚持把信访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要强化信访部门的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密切各级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各级信访部门要完善依法办理信访的程序与工作制度,严格依法约束信访事项的办理行为,增强信访事项办理规范性,减少信访办理手段的随意性,坚决杜绝人治行为。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强《
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的信访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制约不良信访行为的发生,减少信访行为的失范。各级政府、各单位要健全信访部门的机构设置,按规定配足配好专(兼)职信访干部,确保信访队伍的战斗力。机构改革中要稳定信访工作机构,人员调换的要做好交接工作,一定要保证群众信访渠道的畅通。
三、优化信访工作环境,强化信访安全意识
我市各级信访部门接访办信量大,各类信访案件情况复杂,少数上访人员言行过激,出现冲击政府机构、辱骂殴打信访工作人员的现象。因此,各级信访部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充分保障群众信访的民主权利,又要采取积极的措施,防范个别别有用心的人进行破坏。各级政府、各单位要美化信访工作环境、添置必要的设备、安排合适的接访场所,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上访人的情绪。信访部门要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落实《群众非正常上访应急处理方案》(穗府办〔2000〕5号),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完善处理突发事件的机制、措施和硬件。要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在接访工作中,一旦发现异常信记现象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确保国家财产和信访干部的生命安全。
四、按“三个代表”要求,树立良好的信访干部职业道德
各级信访干部要认清所负的重担和责任,端正思想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将好事办实,将实事办好。要增强岗位责任制意识,以奉献为本,立足于艰苦奋斗,创造性地开展信访工作,采取下访、约访等有效手段,密切和群众的联系,真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努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不断打造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信访效率,树立和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在平凡的信访岗位上实践“三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