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目标
第七条 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范围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的范围:
(一)小东江水库大坝至东江水库大坝之间的水域。
(二)东江水库大坝至兜率岩岛之间,南部以兜率岩岛山脊线南端与对岸磨刀石的连线为界,北部以兜率岩岛山脊线北端与东江木材厂集材场1号码头之间的连线为界的水域。
(三)与上述(一)、(二)项水域水面相连的第一层山脊线向水坡地。
(四)兜率岩岛。
二级保护区的范围:
(一)东江湖除一级保护区之外的水域。
(二)与东江湖水面相连的第一层山脊线向水坡地除一级保护区划定的区域之外的陆域。
准保护区的范围:东江湖流域内除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
第八条 在一级保护区边界线上应当设置标牌、界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移动。
第九条 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目标是: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一级标准。
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二级标准。
准保护区的河流进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第三章 保护措施
第十条 在准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土法炼砷、选金、选钨和其他土法选矿,不得经营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无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电镀、制革、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和放射性物品的生产活动。
(二)禁止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三)直接或者间接向水域排放工业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
(四)禁止毒鱼、炸鱼。
(五)禁止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
第十一条 在二级保护区内除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采矿、选矿、冶炼和其他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削减排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