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全省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年内实现139号令的全面贯彻执行。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就139号令中尚未落实的22项行政审批事项,与各有关厅局逐项研究解决所涉问题,理顺上下左右关系,力争今年底之前全部落实到位。
(二)年内在省政府各部门启动第二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各厅、局应组织好对本通知和有关文件的学习,对本单位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保留、取消及下放进行界定,并于12月底前列表上报省政府。为确保第二次清理工作的力度,省清理办将与各厅、局一一协商,于明年初对每个厅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按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冻结”,各厅、局对被“冻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暂停审批;然后用半年时间,根据各厅局的工作实际并经一定申报审定手续,省里再对部分被“冻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重要先行、分批放行的原则“解冻”,将不能“解冻”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或下放。
(三)继续组织好市、县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各市、县政府要继续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市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琼府办〔2000〕19号),尚无行动的市、县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清理工作,工作一度中断的市、县应把清理工作抓紧、抓好,已完成阶段性工作(已向省里上报清理工作材料)的市、县也要参照省里的做法,把清理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市、县政府部门的清理工作要在“取消”上下功夫,凡可改为事后监督或改为社会化服务的、群众意见较大且非属必要的、以及139号令已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应纳入取消之列。省政府拟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若干市、县的清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发挥样板示范作用。从明年下半年开始,省政府将对各市、县政府的清理工作进行逐个审查验收,争取明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全省的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
三、规范管理,完善配套措施
(一)抓好工作重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须自上而下地推动,省政府各部门的清理工作仍是重点。由于各厅、局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决定此项工作的成效,且对市、县政府各部门起着重要的示范和指导作用,省政府将适时召开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动员大会对这项工作再次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搞好职能界定。明确一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该管什么、怎样管以及严格区分各级政府部门间的不同职能,是搞好清理工作的前提。切实搞好职能界定,要坚持改革的思想和创新的精神,做好调查研究和必要的专家论证工作,以尽量取消不必要的审批来减低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以尽量减少逐级审批来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如省级政府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宏观管理,对微观管理方面的审批事项,总的原则是有的要坚决取消,有的要坚决下放。
(三)从制度上斩断审批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审批与审批人、审批单位的利益关系,是清理工作在一些部门、地区难以推开的主要原因,也是孳生腐败的一个重要源头。清除为利益而抓审批,一方面要严格依法监督,确保收支两条线的执行;另一方面要在清理工作中抓紧研究建立其他有效制度,如社会化服务机制、审批责任追究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