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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经贸委《昆明市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3)列入市级以上的技术创新项目,3年内,可由财政返还其新增所得税的60%,专项用于扶持企业再开发、再创新项目;
  (4)市科技三项费要继续重点用于支持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成果的转化。
  (5)从1999年起,由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技术创新优势企业、重点项目的贷款引导、贴息、项目风险承保补贴等方面。从而更有力地引导、扶持、激励和协调好我市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6、加强技术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企业人员素质
  为努力建设一支跨世纪、高水平的技术创新队伍,各行业、各企业应制定人才培养和引进规划,重视培养本行业、本系统和本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组织管理者及学术和工程技术带头人,同时要注重引进急需人才,还应重视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现有科技人员的再培训,并且还要逐步地建设一支熟悉专业技术知识、技艺精湛的工人技师和技术工人队伍,形成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合理人才结构。
  7、培育和加强技术创新中介服务市场的建设,鼓励开展各种技术中介、经纪代理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重视对技术创新的社会中介市场和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级科技协会和各种技术交流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信息网络的建设,建立和完善难题库、项目库和成果库及专家咨询系统,强化有关部门的信息收集发布、技术咨询、市场调研、成果招标、项目评估论证、人才培训等服务职能。鼓励开展技术创新项目的各种中介、经纪代理服务活动,着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8、初步建立企业技术创新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技术创新指标考核和办法、执行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制度
  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良好运行机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使其纳入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由市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近期初步建立企业技术创新的考核和评价体系,并执行技术创新指标考核办法。主要考核技术创新工作计划、机构、投入、效益等内容,重点考核技术创新项目的投入和产出。
  为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全市技术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对技术创新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新技术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授予技术创新奖,并对在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重奖。各开展技术创新的企业和单位,也须制定相应的技术创新奖励制度,鼓励和支持本企业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讲理想比贡献和专利发明等活动,对其成绩突出的创新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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