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国有商贸企业
改革和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000年2月15日 昆政发〔200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实现我市国有商贸企业三年改革脱困目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2000年财政扶持商贸企业的有关政策如下:
一、二000年商贸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思路和重点
(一)国有企业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商贸企业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国有商贸企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繁荣城乡市场、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改革和发展中,我市国有商贸企业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设施陈旧、网点减少、经营机制不活、资金短缺、潜亏严重、债务和冗员负担过重。这些问题需要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制定了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200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具体目标:75%以上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75%以上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基本完成“放小”任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当年安置率70%以上。
(三)今年我市流通工作要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三个重点,即:努力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目标;以“放小”为重点;以农村市场开拓为重点;以抓好粮、油、肉、菜、蛋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为重点,全面推进国有商贸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四)财政、国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企业改制中各项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源配置职能。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在股权设置、净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方面实施积极政策,实现我市国有商贸企业改革的新突破;以“借改投”、“债转股”为主要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增资减债;健全社保体系,减轻企业负担,创造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条件和环境;继续保证“米袋子”、“菜篮子”工程资金需要。
二、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企业改制,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