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关于国营企业招用工人的实施办法

  四、单位招用工人,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工种,应当招用女工。招工男女比例一般为:纺织行业招80-90%的女工;商业、饮食、服务业招70-80%的女工;轻工业招50-70%的女工;机械行业招40-50%的女工。其它行业招女工比例,由企业根据所招工种自定。
  五、招工考核的体检标准参照技工学校体检标准执行。
  六、招用工人要履行以下审批手续:
  1、驻八个县的单位,从驻地城镇招工时,由县劳动人事局审批下达招工计划,组织指导招收,并办理录用手续。跨县招收的须报市劳动人事局审批。
  驻四区的单位从城镇招工时,由市劳动人事局下达招工计划,县(区)劳动人事部门组织指导招收,并办理招用手续。
  从城镇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因升学、自动离职和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减员指标,若生产工作需要,可在减员后半年内向原出工县(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补招。
  2、招用因公死亡或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职工的子女;招用一九五七年底参加工作,家居农村,正常退休并已办理手续回原籍农村安家工人的子女;矿山井下、野外勘探、森林采伐、盐业生产四个行业招用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以及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需要安置的农村劳动力,由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劳动人事局审批。民族自治县招收本县招工总数百分之十五的需转户、粮关系的少数民族人员,由县人民政府报市政府审批。非民族自治地区和其他行业的个别特殊情况需从农村招用常年性需迁转户、粮关系的合同制工人,要从严控制,一律报省政府批准后才能组织招收。上述人员,在批准办理招用手续的同时,由公安、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转移手续,按城镇合同制工人对待和管理。
  3、矿山井下,铁路交通部门的装卸作业、邮电系统的乡邮员,驻段线务员和建筑行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的工种,从农村招用不需转户、粮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农民轮换工,须报市劳动人事局审批后才能组织招收。
  4、招用农村的一年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驻市属八县的单位在驻地县(区)内招用时,报县劳动人事局审批;需跨县招用的,报市劳动人事局审批。驻市属四区的单位从四区范围内招用时,报出工地区劳动人事局审批;到四区以外招用的报市劳动人事局审批。
  招用农村的一年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在驻地县(区)内招用的,由县(区)劳动人事局审批;需跨县(区)招用的,报市劳动人事局审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