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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大中型国营工交企业活力的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大中型
 国营工交企业活力的若干问题具体规定
 (1985年12月9日 昆政发〔1985〕199号)


  为进一步增强大中型国营工交企业活力,搞好内部改革、发挥自身的优势和内在潜力,同时,相应地改善外部条件,建立健全宏观的控制与管理,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现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增强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活力的若干具体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国营大中型工交企业活力的若干具体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职工队伍素质。企业要建立一个具有开拓精神、善于经营的领导班子,关键是配备好厂长(经理)。厂长(经理)要懂得经营管理,也要懂专业技术,特别要敢于选拨、起用人才。厂长(经理)要把国家利益摆在第一位,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是选好厂长(经理)、党委书记、建立起一个具有开拓经营精神的领导班子要正确处理厂长、党委、职代会这三方面的关系,在加强厂长对企业生产经营指挥权的同时,加强党委的监督保证作用和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选拔厂长(经理),既要看学历,能力,更要看事业心。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配备,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业务主管部门可以同企业的厂长(经理)签订任期目标责任制合同,对责权、奖惩作出明确的规定,以加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感,调动其积极性。
  企业的副厂长(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由厂长(经理)提名,报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中层行政管理干部由厂长(经理)任免。
  企业领导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技术、业务的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搞好党政分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要结合自己的情况,组织管理人员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和开展培训工作,重点抓好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运用、推广、取得成效。
  为改革劳动就业制度,提高劳动素质,按照就业人员“先培训后就业”的要求,各大中型企业可以优先招收本单位特有待业证的职工子女,根据工种和专业需要进行定向培训,培训合格者,按照招工计划,本单位有权优先择优录用。
  二、要制订经营发展战略,企业要在国家计划和政策指导下,根据市场预测和本身的人才、技术、资金、设备优势、制订近期和中长期的经营发展战略,明确产品方向,开发适销对路,有竞争力的产品。尽快从单纯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和开拓型,不断增强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有条件的企业要发展技术密集型产品。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制订发展战略负有指导检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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