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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委《关于昆明市国合商业网点建设及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4、“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既极大地调动各级、各行业、各部门兴建扩建网点的积极性,大大地增加了我市网点的总量,但在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下各级、各行业、各部门和经济利益是多元化的。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这些社会商业网点除安排本单位待业富裕人员外,大部分是出租抓收入,“谁出得起高价,就租给谁”,随着房屋商品化进程的加快,房租大幅度提高,而国合商业企业在推向市场后,转变经营机制尚有一个过程,纷纷反映难以承受。
  为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如下意见:
  1、要及时解决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中出现的新问题。在网点的拆迁安置中,既要注意保护拆迁单位、被拆迁单位、产权单位的积极性,又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
  2、加快网点的立法工作,使网点建设和管理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依法治理,确保国合商业的主营阵地不被削弱,对一些微利的群众需要的行业要给予扶持政策,保护这些行业在竞争中不被淘汰,有利于主渠道作用的发挥,也使各级、各行业、各部门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在网点问题上,国合商业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力更生,自己动手,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开展网点建设开发工作。经市政府昆政复(92)95号文批准成立在昆明市商业网点设施建设开发公司及一商、二商、粮食、供销四个开发分公司,要抓紧筹组和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以“一厦八场”的建设为龙头,大、中、小型网点建设项目并举,依法进行建设和开发,尽快运行,开展业务,早见成效,为国合业统筹网点排扰解难,为网点建设筹集资金,增强国合商业的后劲。要全面规划,用好政策,集中有限财力,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多建一些网点;充分利用现有网点,挖掘潜力,及时调整经营结构,满足群众需要,发挥网点的最大使用效益;对此须严格按规划布局设置,同时不得任意调整改变它用,要彻底改变过去长期形成的等客上门的经营习惯和方式,经营生活必需品的国合商业网点要向集贸市场渗透,开拓国合商业网点的新领域。
  4、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旧城改造中出现的新问题,以进一步发挥国合商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渠道作用,在网点拆迁安置中,应明确:
  (1)拆迁前,拆迁单位应将拆迁区内的国合商业网点情况及安置意见上报市商业网点办公室、经市网点办审查批准后,方得拆迁。
  (2)对旧城改造中被统建单位(含开发公司)拆除的国合商业网点,要坚持“谁拆谁建、拆一还一”的原则,一律实行就近回迁。产权属国合商业的,原面积按成本价优惠30%作价结算,超过原面积的部分,按统建价格结算;使用权属国合商业的,按原面积交还使用权,由使用单位与房屋业主办理新的租赁手续,租金按房管部门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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