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7月14日 实施日期:2001年7月14日)废止昆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委《关于
昆明市国合商业网点建设及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昆政发〔1993〕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研究同意昆明市财粮贸委员会《关于昆明市国合商业网点建设及管理的意见》。现批转你们,望根据“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一月九日
关于昆明市国合商业网点建设及管理的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条件下,作为流通载体的商业网点,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十多年来特别是“七五”以来的建设,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多种流通渠道并存的社会主义商品市场体系。据统计,截至一九九一年底全市商业服务人员发展到47323个,比一九八0年增长8.14倍,比一九八四年增长54.05%,千人拥有商业服务网点13.17个;商业服务人员发展到157.426人,比一九八0年增长1.43倍,比一九八四增长39.17%,千人拥有商业服务人员43.82人。其中“七五”期间增加商业网点为3377个,增加商业服务人员44309人,基本上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满足了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
“七五”期间,全市通过各级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市场管理费、网点配套费、企业自筹和社会集资等渠道,共投入网点建设资金4.25亿元,其中企业自筹1.7亿元,占40%;社会集资1.1405亿元,占26.8%;财政拨款1977万元,占4.7%;银行贷款8828万元,占20.77%;市场管理费547万元,占1.28%网点配套费2745万元,占6.45%,形成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多种形式建设商业商业服务网点的大好局面,加快人商业网点的建设。
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在我市商业网点的建设上,出现了四个显著特点:一是在网点布局上,由传统的商业区向城郊结合部和新建生活小区发展,逐步形成与新建小区居民生活需要配套的商业网点群。新建小区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筹安排了相应的商业网点,使之布局合理,成龙配套,居民出门七件事,油盐柴米酱醋茶相对齐全,既有利生产又方便生活。二是结合旧城改造,在传统商业区的网点建设上,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兴建了一批大中型的商业网点设施。椐统计,84年到今年9月份,市区拆迁(含旧城改造、退还业主和自己拆建)国合商业网点441个,面积6.4万平米,同期国合商业新建成网点129个,面积15.5万平米,建拆相抵净增网点面积9.1万平米,新增就业职工16403人,拆建面积比为1:2.38,体现了拆旧建新、拆小建大、增加营业面积和从业人员、改善市容市貌和居民居住条件等一举多得的效果。对充分发挥城市中心区的综合效益,把昆明建设成为西南地区和面向东南亚的主要商贸中心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是在网点建设上,坚持了“政府牵头、领导挂帅”,“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兴建改建网点的积极性,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建设商业网点的可喜局面,有力地弥补了我市商业网点不足,解决人民诸多困难问题。并有效地推动了我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四是为适应深化农副产品流通体制和价格体制改革的需要,兴建了一大批城乡集贸市场。一九九一年底,全市集贸市场已发展到270个,比一九八0年增长1.62倍,比一九八四年增长55.17%(仅“七五”期间就增加了58个),其中有在省内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专业批发市场21个。一九九一年集市成交总额突破13亿元,比一九八0年增长22.43%,为一九八0年的15倍,初步改变了“六五”期间集贸市场类型单一,设施不配套,布局不合理,以街为市、占道经营的局面。
但是,在商业网点的建设和管理方面,也面临一系列新情况和急待解决的新问题。主要是:商业网点拆建在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微利行业在旧城改造中经营阵地减少;网点拆迁安置的政策不配套,特别是近一、二年来,由于旧城改造加快,国合商业网点拆迁范围较大,拆迁时间相对集中,网点拆建时间差延长,使拆迁安置的矛盾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