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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暂行标准

  (1)除厨房、卫生间以外部分
  0.006×65.6=0.39元/平方米
  (2)厨房0.006×66.6=0.40元/平方米
  (3)卫生间0.006×70.5=0.42元/平方米
  3、设备租金:0.006×400=2.4元
  4、应交月租:0.39×35+0.40×3+0.42×2+2.4=18.09元

附件       昆明市公有住宅租金定分标准表


     1分分值0.006元         单位:月租分/平方米

┌─┬───────────────────────────┬──┬─┐
│ │            项  目            │分数│调│
│ ├───────────────────────────┼──┤剂│
│ │           房租基本分           │65 │分│
│ ├─┬──┬──────────────────────┼──┤数│
│ │ │等级│         条件内容         │  │ │
│ │钢├──┼──────────────────────┼──┼─┤
│ │级│  │全部或承重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外装修良好的│34 │+2│
│ │ │  │单元式配套房。               │  │ │
│结├─┼──┼──────────────────────┼──┼─┤
│ │ │  │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承重的结构及大板房│  │ │
│ │砖│ 1 │,外墙部分磁砖水涮石,水泥挂面或涂料粉刷,设│32 │0 │
│ │ │  │有阳台的单元式配套住宅。          │  │ │
│ │ ├──┼──────────────────────┼──┼─┤
│ │ │  │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承重的结构,外墙是│  │ │
│ │混│ 2 │清水墙,没有阳台,内部设备不全的非单元式住宅│30 │-2│
│ │ │  │或其它房屋。                │  │ │
│ ├─┼──┼──────────────────────┼──┼─┤
│ │ │  │材料上等,标准较高的砖木材料(石料)结构这类房│  │ │
│ │砖│ 1 │屋一般是外部有装修处理,内部设备完善的庭院或│30 │-2│
│构│ │  │花园洋房等高级房屋。            │  │ │
│ │ ├──┼──────────────────────┼──┼─┤
│ │ │ 2 │一般砖木结构房屋              │25 │-7│
│ │ ├──┼──────────────────────┼──┼─┤
│ │木│ 3 │结构简单,材料较差,无装修,室内没有专用上、│20 │- │
│ │ │  │下水等设备,较低级的砖木结构房屋。     │  │12│
│ ├─┼──┼──────────────────────┼──┼─┤
│ │土│ 1 │纯土木结构的平房或二层楼的房屋,或简易房屋。│20 │- │
│ │木│  │                      │  │12│
├─┼─┼──┼──────────────────────┼──┼─┤
│ │ │ 1 │双层楼地板、拼花地板、地砖或美术磨石子等坪。│9  │+3│
│ │ ├──┼──────────────────────┼──┼─┤
│ │ │ 2 │宽度10公分以内的企口楼板及一般磨石子地平、地│7  │+1│
│ │ │  │板胶地坪。                 │  │ │
│地├─┼──┼──────────────────────┼──┼─┤
│ │ │ 3 │混凝土及一般企口楼地板。          │6  │0 │
│ ├─┼──┼──────────────────────┼──┼─┤
│ │ │ 4 │较好的旧式楼地板。             │5  │-1│
│ ├─┼──┼──────────────────────┼──┼─┤
│ │ │ 5 │普通偏搭缝地板               │4  │-2│
│面├─┼──┼──────────────────────┼──┼─┤
│ │ │ 6 │未拼缝楼板、残破楼地板、三合土、瓦渣、炉渣地│2  │-4│
│ │ │  │坪。                    │  │ │
│ ├─┼──┼──────────────────────┼──┼─┤
│ │ │ 7 │土地坪。                  │1  │-5│
├─┼─┼──┼──────────────────────┼──┼─┤
│ │ │ 1 │钢丝网高标号粉涮油漆、胶合板、丝木屑板、压条│7  │+8│
│ │ │  │美术方格平顶。               │  │ │
│平├─┼──┼──────────────────────┼──┼─┤
│ │ │ 2 │整齐的压条平顶板、有花纹及多线脚的灰砂平顶 │5  │+4│
│ ├─┼──┼──────────────────────┼──┼─┤
│ │ │ 3 │一般压条平顶及大块平顶板、或砂灰平顶、普通刨│3  │+2│
│顶│ │  │花木屑木丝板。               │  │ │
│ ├─┼──┼──────────────────────┼──┼─┤
│ │ │ 4 │砂浆抿顶、石灰刷白的平顶和纸板压订平顶   │1  │0 │
├─┼─┼──┼──────────────────────┼──┼─┤
│ │ │ 1 │美术护墙板、磁砖贴面。           │12 │+4│
│ ├─┼──┼──────────────────────┼──┼─┤
│ │ │ 2 │普通护墙板、贴墙纸墙顼全部油漆墙。     │10 │+2│
│内├─┼──┼──────────────────────┼──┼─┤
│ │ │ 3 │部分油漆墙。                │8  │0 │
│ ├─┼──┼──────────────────────┼──┼─┤
│ │ │ 4 │一般砖墙粉刷及刷色、有踢脚板。       │7  │-1│
│墙├─┼──┼──────────────────────┼──┼─┤
│ │ │ 5 │土基墙、一般石灰抿面、木板壁或用格子门间隔。│5  │-3│
│ ├─┼──┼──────────────────────┼──┼─┤
│ │ │ 6 │土抿墙、石灰刷白。             │3  │-5│
├─┼─┼──┼──────────────────────┼──┼─┤
│ │ │ 1 │钢筋混凝土屋面、有隔热层和防水层处理。   │10 │0 │
│ ├─┼──┼──────────────────────┼──┼─┤
│屋│ │ 2 │钢筋混凝土屋面、无隔热层。         │8  │-2│
│ ├─┼──┼──────────────────────┼──┼─┤
│ │ │ 3 │平整的全部及双层筒板瓦屋面、有面板的平瓦屋面│6  │-4│
│ ├─┼──┼──────────────────────┼──┼─┤
│面│ │ 4 │一般筒板瓦及一般平瓦屋面、无防水层的平顶屋面│4  │-6│
│ ├─┼──┼──────────────────────┼──┼─┤
│ │ │ 5 │响瓦铁皮、草顶及其它临时性屋面       │2  │-8│
├─┼─┼──┼──────────────────────┼──┼─┤
│ │ │ 1 │较好的双屋窗(纱窗、玻璃窗、百页窗)、钢窗、双│10 │+2│
│ │ │  │层门(铁门、玻璃门)、双腰头玻璃门。     │  │ │
│ ├─┼──┼──────────────────────┼──┼─┤
│门│ │ 2 │一般双层窗(纱窗、玻璃窗、百页窗)、单腰头西式│8  │0 │
│ │ │  │门、钢窗。                 │  │ │
│ ├─┼──┼──────────────────────┼──┼─┤
│ │ │ 3 │一般单腰头玻璃窗、较好的花格吊窗、单腰头西式│6  │-2│
│ │ │  │门、较好的屏门、格子门。          │  │ │
│ ├─┼──┼──────────────────────┼──┼─┤
│窗│ │ 4 │普通玻璃门、一般吊窗、有腰头木板门、简单屏门│4  │-4│
│ │ │  │、格子门、双扇门。             │  │ │
│ ├─┼──┼──────────────────────┼──┼─┤
│ │ │ 5 │简单板窗、无玻璃木格窗、梭窗、梭门、简单板门│2  │-6│
├─┼─┼──┴──────────────────────┼──┴─┤
│增│ │环城马路以及沿线新建住宅小区。          │  0  │
│ │地├─────────────────────────┼────┤
│减│段│近郊区和郊区、镇所在地及企事业、工矿区,如虹山、蔡│  -5% │
│ │环│家村、关上、马街等。               │ -10% │
│率│境├─────────────────────────┼────┤
│ │ │远郊区。                     │ -15% │
│ │ │                         │ -30% │
├─┼─┼─────────────────────────┼────┤
│ │ │楼层高度超过3米,每超过0.1米           │  +5% │
│ │ ├─────────────────────────┼────┤
│ │ │檐口高度不足2米。                 │ -10% │
│ │ ├─────────────────────────┼────┤
│增│ │地面经常潮湿或空气不畅通或檐口高度在2米至2.5米。 │  -5% │
│ │ ├─────────────────────────┼────┤
│ │其│室内失去天然光线,白天需要开灯或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及│ -10% │
│减│ │暗楼。                      │ -30% │
│ │ ├─────────────────────────┼────┤
│ │ │一院三户以内有庭院绿化或场地宽阔或占底层建筑面积一│ +5%至 │
│率│ │点五倍以上。                   │ +10%  │
│ │ ├─────────────────────────┼────┤
│ │ │四层楼以上房屋无垃圾或排水处理。         │  -8% │
│±│它├─────────────────────────┼────┤
│ │ │他户合用过道间未隔(按户发摊)、或阁楼、楼梯间及庙宇│ -5%至 │
│ │ │大殿改为住宅。                  │ -15% │
│%│ ├─────────────────────────┼────┤
│ │ │无厕所                      │  -5% │
│ │ ├─────────────────────────┼────┤
│ │ │合用厨房、厕所。                 │ 各-3% │
│ │ ├─────────────────────────┼────┤
│ │ │84年以前的房屋。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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