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该户应交月租金=房屋单位面积租金×计租面积+房屋设备租金
0.40元×40平方米+2.40元=18.40元/户
例二:某住房计租面积40平方米
1、房屋基本租金共69分(65分+4分=69分)即按《昆明市住宅租金定分标准表》中的调剂分数,结构加2分、内墙加2分。
2、房屋增减率
(1)该住房位于北门街,±为0;
(2)该住房在六层楼房的三楼,应增3%。
3、房屋设备租金为660分。即按《昆明市住宅租金定分标准表》中的调剂分数。
住房壁柜加120分 盆加120分 面盆加20分
4、该住宅为1992年1月1日以后的新房,租金比同结构旧房屋提高50%。
计算:(1)房屋基本分:
69分×(1+3%)=71.07
(2)房屋单位面积租金:
0.006元×71.07分=0.43元/平方米
(3)设备租金:
0.006元×660分=3.96元
(4)应交月租金:
(0.43元×40+3.96元)(1+50%)=31.74元
例三:某套住房计租面积为40平方米(其中:厨房3平方米为水磨石地坪,卫生间2平方米为水磨石地坪和磁砖墙裙)
1、房屋基本租金分分别为:
(1)除厨房、卫生间以外部分为67分(65分+4分-2分=67分)即按《昆明市住宅租金定分标准表》中的调剂分数,平顶加4分,屋面减2分。
(2)厨房为68分(65分+1分+4分-2分=68分)依据同上,即地面加1分,平顶加4分,屋面减2分。
(3)卫生间72分(65分+1分+4分+4分-2分=72分)依据同上,即地面加1分,平顶加4分,内墙加4分,屋面减2分。
2、房屋增减率:
(1)该户位于马街应减5%。
(2)该户在六层楼的第三层应增3%。
3、房屋设备租金基本分为400分。
计算:
1、房屋基本租金分分别为:
(1)除厨房、卫生间以外部分65.6分
67分×(1-5%)(1+3%)=65.6分
(2)厨房66.6分〔68×(1-5%)(1+3%)=66.6分〕
(3)卫生间70.5分〔72×(1-5%)(1+3%)=70.5分〕
2、房屋单位面积租金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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