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警灯、警报器使用、安装许可审核
19、教练车车牌发放审核
(四)保留的备案事项(1项)
1、国际互联网单位用户备案
三、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
1、住宅区收费停车审核(下放到街道。 由市公安局制订小区停车的具体规定,街道具体执行)
市国家安全局(2项)
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
(一)保留的核准事项(1项)
1、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核准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1项)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国家安全事项审核
市司法局(17项)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
1、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设立审核
2、全国公证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5项)
1、律师助理证申领审批
2、开具劳动教养通知书审批
3、劳教人员延期、减期及提前解除劳教审批
4、劳教人员所内试工审批
5、法律援助申请审批
(二)保留的核准事项(2项)
1、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及执业证申领核准
2、劳教人员所外就医、所外执行核准
(三)保留的审核事项(6项)
1、律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暂缓注册审核
2、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注册及律师执业证申领审核
3、律师资格证申领审核
4、律师执业流动审核
5、设立市、区、县(市)公证处审核
6、公证处、公证员年检注册及公证员资格申报审核
(四)保留的备案事项(1项)
1、公民代理案件备案
三、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
1、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撤销核准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13项)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
1、科技机构设立前置审批
2、科技机构技贸许可审批
3、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地震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审批
4、因公出国、赴港澳科技交流任务核准(改备案)
5、科技机构设立审批(改备案)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8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1项)
1、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审批
(二)保留的核准事项(3项)
1、技术合同登记(包括专利许可合同)核准
2、科技成果(含高新技术)鉴定核准
3、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产品的认定(核准)
(三)保留的审核事项(4项)
1、全民事业性质自然科学机构建立、调整审核
2、省级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审核
3、科技保密审核
4、科学事业费使用审核
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3项)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
1、组建企业集团联合审批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
(一)保留的核准事项(1项)
1、组建职工持股协会核准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1项)
1、组建股份有限公司上报审核
市人事局(52项)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8项)
1、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计划审核
2、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审批
3、计划,内自费生录用为国家干部审批
4、乡镇选聘制干部录用审批
5、优秀工人、农民中选拔的机关领导干部录用为国家干部审批
6、“五大生”录用为国家干部审批
7、企事业单位干部身份转为工人身份审批
8、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
9、部分党政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核准
10、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工资核准
11、企事业单位干部调出审批(改备案)
12、市属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生源核准(改备案)
13、市级国家机关人员过渡为国家公务员核准(改备案)
14、市级机关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核准(改备案)
15、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免试核准(改备案)
16、市级机关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职数和任职资格核准(改备案)
17、国家公务员提前退休审批(改备案)
18、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岗退养审批(改备案)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32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6项)
1、国家公务员录用和调任审批
2、干部调入(涉及户口)审批
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审批
4、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
5、事业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审批
6、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成员调整审批
(二)保留的核准事项(13项)
1、人才招聘广告核准
2、奖励晋升工资核准
3、事业单位调整津贴比例及工效挂钩方案核准
4、毕业生就业鉴证及派遣核准
5、国家公务员转任核准
6、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增资方案和各类人员工资变动核准
7、省外调入专业技术中级以上任职资格职务核准
8、初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核准
9、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核准
10、职称评审外语免试资格核准
11、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准
1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核准
1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核准
(三)保留的审核事项(9项)
1、出国(境)培训计划和人员审核
2、政府行政表彰、机关公务员行政奖励审核
3、机关事业单位技工等级考核审核
4、特殊贡献、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标准审核
5、市管行政干部的辞退审核
6、市级机关机构及编制管理审核
7、各区、县(市)机构及编制管理审核
8、事业单位编制审核
9、毕业生改派进出杭州市区审核
(四)保留的备案事项(4项)
1、国家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备案
2、继续教育办班计划备案
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辞退、解聘备案
4、退休人员返聘备案
三、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
1、区、县(市)政府所属部门及乡镇政府机构列入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核准
2、区、县(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及乡镇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核准
市民政局(34项)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
1、基层职工技术协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
2、孤老、孤儿进市福利院收养审批
3、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参观(包括涉外)审核
4、收容遣送机构建立、撤销审核
5、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范化管理达标审核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6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7项)
1、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
3、街道办事处设置、调整审批
4、地名命名与标准地名使用审批
5、新建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6、新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7、企业职工持股协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
(二)保留的核准事项(2项)
1、涉外、港澳台、华侨、结(离)婚登记核准
2、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华侨)收养登记核准
(三)保留的审核事项(12项)
1、行政区划建制与调整审核
2、退役士兵随父母异地安置、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接收审核
3、革命烈士认定审核
4、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及补(换)伤残证审核
5、中国福利彩票(传统型)(电脑彩票)销售点设置审核
6、中国福利彩票大奖组销售方案审核
7、婚姻介绍机构建立审核
8、公墓建设审核
9、福利企业开办、变更、年检年审(审核)
10、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审核
11、救灾募捐义演、义卖审核
12、丧葬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办审核
(四)保留的备案事项(5项)
1、社团、社团办事机构及其经济实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银行帐号备案
2、行政村、居民区建制调整备案
3、门牌的编制备案
4、最低生活保障名单备案
5、县(市)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备案
三、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3项)
1、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伤残人员、复员军人、义务兵家属关系转移核准(下放到区、县<市>民政部门)
2、市区入伍的退伍军人接收核准(下放到各区民政部门)
3、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核准〔下放到区、县(市)民政部门〕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外经贸委)(1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