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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1、本市文物经营单位文物收购备案
  2、西湖水域工程施工防护措施备案
  市市政公用局(37项)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3项)
  1、供水设施清洗作业资格审批
  2、用水计划指标审批
  3、市政公用项目投标企业资质审核
  4、自来水加压供水设施审批
  5、用户用水设施建设审批
  6、临时接用自来水审批
  7、改变自来水用水性质核准
  8、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审批
  9、市政施工企业出省施工审核(改备案)
  10、市政试验室资质审核(改备案)
  11、市政园林环卫作业用水审批(改备案)
  12、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费核准
  13、外地市政施工企业进杭施工许可核准(改备案)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3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10项)
  1、特种车、船过桥审批
  2、桥涵设置管线设施和堆物、施工、停车、停船审批
  3、向河道排放污水许可审批
  4、基建工程排水和排水接管审批
  5、市区深井开采审批
  6、改装、迁移或拆除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7、取用地下水计划指标审批
  8、液化气加气站经营资质和燃气汽车专用装置加装企业资质审批
  9、设置广告、标志和开设道路出入口审批(设置广告事项由市工商局牵头实行并联审批)
  10、市区临时占道、挖掘道路(含占用、挖掘市河道)审批(由市规划局牵头实行并联审批)
  (二)保留的核准事项(7项)
  1、排水许可核准
  2、市政公用工程专用产品和生产企业资质核准
  3、市政项目经理资质核准
  4、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管理稽查证申领核准
  5、燃气器具销售目录核准
  6、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核准
  7、县(市)建制镇及镇以下的供水企业资质核准
  (三)保留的审核事项(6项)
  1、城市深度净化管道供水工程方案审核
  2、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经营权审核
  3、燃气企业和燃气供应企业资质审核
  4、燃气工程(包括液化气气化站和加气站)定点审核
  5、液化气经营站、液化气加气站的合并、分立、终止审核
  6、供热企业资质审核
  三、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包括主营和兼营市政)资质审核(转移至市建管局)
  市建筑业管理局(26项)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1项)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准用许可核准
  2、建筑工程夜间施工预审
  3、建筑业企业资质预审
  4、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核准
  5、建设工程施工议标发包许可核准
  6、建设工程费率招标许可核准
  7、三级以上(不含三级)外地施工企业进杭施工审批 (改备案)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费用免交审核(改备案)
  9、施工企业出杭施工审核(改备案)
  10、建筑工程桩机许可审批(改备案)
  11、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审核(改备案)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5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5项)
  1、建筑工程塔式起重机装拆单位从业许可审批(审核)及年检
  2、建筑工程检测(试验)室资质审批
  3、建筑业企业资质(年度、增项)审批
  4、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审批
  5、免用商品混凝土许可审批
  (二)保留的核准事项(4项)
  1、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核准)
  2、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核准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及等级核定核准
  4、境外施工企业和外地三级以下(含三级)施工企业进杭施工核准
  (三)保留的审核事项(6项)
  1、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审核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审核)及年检
  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审核、年检审核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核及年检预审(审核)
  5、建筑工程新工艺及新材料施工消耗量确定及计价审核
  6、建筑工程编审人员资格审核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6项)
  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3项)
  1、结合民用建筑缴纳防空地下室建设费审批
  2、人防工程拆除、改造审批
  3、公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审批
  (二)保留的核准事项(1项)
  1、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迁改造、报废核准
  (三)保留的审核事项(1项)
  1、防空地下室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核
  二、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
  1、防空地下室施工质量管理核准(转移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市文化局(29项)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9项)
  1、国办文艺团体进市营业性演出审批
  2、国办文艺团体出市营业性演出审批
  3、演出活动出资单位享有演出活动冠名权审批
  4、涉外非经营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20天以内的延期审核
  5、在华外国人参加非商业性演出审核
  6、电影放映设施的改建审批
  7、有赞助的美术品展览、比赛审批(改备案)
  8、市管经营性艺术培训单位的设立审批(改备案)
  9、餐饮附设非营业性卡拉OK设备审核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3项)
  1、市管营业性演出单位(演员个人)的设立、许可审批
  2、市管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3、美术品经营单位的设立、变更及临时性美术品展销活动审批
  (二)保留的核准事项(2项)
  1、营业性演出广告及演出节目宣传资料核准
  2、市管综合性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节目电路核准
  (三)保留的审核事项(8项)
  1、国(境)外艺术表演团体(个人)在杭营业性演出审核
  2、对外、对港澳文化交流项目审核
  3、个人因私出国(境)文化交流活动审核
  4、市管歌舞厅及其他综合性娱乐场所的设立、变更审核
  5、音像制品批发、放映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核
  6、美术品拍卖审核
  7、35毫米电影放映单位的设立审核
  8、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初审
  (四)保留的备案事项(1项)
  1、网吧经营单位备案
  三、转移、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
  1、图书报刊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转移至新闻出版局)
  2、保龄球、台球等经营性体育场所设立审批(转移至市体委)
  3、音像制品邮寄、运输核准(转移至市广电局)
  4、除市管综合性娱乐场所外的电子游戏、游艺性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下放到区)
  5、16毫米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下放至、区、县(市)〕
  6、文化系统内的音像制品出租、零售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批(下放到区)
  市卫生局(29项)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7项)
  1、节育手术许可审批
  2、医院制剂品种审批
  3、医疗单位高压灭菌器许可核准
  4、一次性快餐盒生产许可联合审批
  5、学生集体供水许可联合审批
  6、眼镜生产销售许可联合审批
  7、食品添加剂配方工艺联合核准
  8、食品广告审核
  9、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卫生评价审核
  10、消杀药械卫生用品登记审核
  11、特种营养食品新品种配方工艺审核
  12、食品强化剂审核
  13、食品化工产品审核
  14、外埠消杀产品登记审核
  1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审批
  16、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审批
  17、外埠食品销售登记核准(改备案)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2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2项)
  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许可审批
  (二)保留的核准事项(8项)
  1、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核准
  2、公共场所经营卫生许可核准
  3、生活饮水卫生许可核准
  4、射线装置许可核准
  5、碘盐加工企业卫生许可核准
  6、医生、护士执业注册核准
  7、职业卫生登记核准
  8、医院制剂生产许可核准
  (三)保留的审核事项(2项)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涉外婚检、遗传病和产前诊断)执业许可审核
  2、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审核
  市广播电视局(7项)
  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2项)
  1、安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许可审批
  2、音像制品运输传递审批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4项)
  1、影视制作审核
  2、除文化系统以外的录像放映许可审核
  3、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受设施使用许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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