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机动车驾驶证的颁发、审验、换证、注销、转籍、变更
6、公共汽车站、电车和长途汽车路线及站点设立
7、因私普通护照(团体旅游、朝觐护照除外)
8、外国人签证
(三)备案1项
1、经营“网吧”登记
四、划转3项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审批(划转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2、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和使用(划转至经贸行政主管部门)
3、门(楼)号牌(划转至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省国家安全厅
保留项目(2项)
(略)
省民政厅
一、保留项目(10项)
(一)审批5项
1、革命伤残人员等级评定
依据:民政部《
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第2号令)第
5条第4项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认定
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民发字〔1991〕第93号)第3条
3、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
依据:国务院《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
6条
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
依据:国务院《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第251号令)第
6条、第
12条、第
16条
5、收容遣送站的设置、撤销
依据: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通知》(民〔1982〕80号)
(二)审核(审查、核准)5项
1、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安置
依据:国务院《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171号)第1条国务院《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99〕27号)第
2条、第
10条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安发〔1992〕23号)第1条
2、省内行政区划
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规定》(国发〔1985〕8号)第5条 国务院《
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第
6条
3、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依据:《民政部关于颁布〈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民政部《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第1号令)第
3条
4、涉外、港、澳、台及华侨收养登记
依据:民政部《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15号令)第
10条、第
11条民政部《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理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5、公墓建设
依据: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第225号令)第
8条 民政部《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第
10条
二、取消项目(1项)
(一)审批1项
1、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
三、下放(3项)
(一)审批2项
1、殡葬服务单位
2、门(楼)号牌
(二)备案1项
1、社会福利企业登记
四、划转(1项)
1、中外合资合办社会福利机构(划转至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
省司法厅
一、保留项目(9项)
(一)审批5项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及执业登记
依据:司法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
9条、第
15条
2、公证处的设立、撤销、变更登记
依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1982年发布)第
5条
3、新闻单位、外系统对监狱的采访、拍摄
依据:司法部《关于印发〈
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单位采编案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司法通〔1999〕074号)第
1条、第
3条
4、律师执业资格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
11条
5、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
19条、第
20条
(二)审核(审查、核准)4项
1、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依据:司法部《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2000年8月14日第63号令)第
20条
2、仲裁委员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国务院《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1995年7月28日发布)第
2条、第
5条、第
8条
3、公证员注册
依据: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1995年6月2日第39号令)第
3条、第
4条、第
5条
4、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依据:司法部《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62号令)第
2条第2款、第
3条第2款
二、划转(1项)
1、律师资格考务(划转至律师协会)
省财政厅
一、保留项目(30项)
(一)许可3项
1、罚没财产
依据:省财政厅《青海省罚款没收财物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青财政预字第〔1995〕1062号)第3条第1项
2、会计资格(每两年年检一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
38条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会字〔2000〕5号)第
15条
3、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资格
依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第91号令)第
9条
(二)审批11项
1、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依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1995〕17号)第
23条
2、股份制企业国有股权转让
依据:
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管字〔2000〕200号)第
1条
3、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核销
依据:原
财政部《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财工字〔1996〕224号)第
6条
4、预算资金银行开户(含预算外资金)
依据:《
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
24条、第
27条
5、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项
依据: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
青海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
7条
6、发行彩票额度
依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字〔2000〕17号)第2条
7、行政事业单位出国人员用汇
依据: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的规定〉的通知》(财外字〔1995〕250号)第2条、第4条
8、清产核资土地估价入帐资金损益
依据:原省国资局《青海省日常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办法》(青国资〔1998〕250号)第10条
9、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含外商投资企业国有资产部分)
依据:财政部《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财管字〔2000〕116号)第
3条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31号)第5条第2款
10、会计师事务所设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
25条
11、权限内国有资产评估立项及评估结果确认
依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
13条、第
14条
(三)审核(审查、核准)15项
1、国有资产处置、报废、收益
依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第 27条
2、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依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关于 {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企发〔1994〕81号)第
14条
3、股份公司国有股权设置、股权结构及股权变动
依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企发〔1994〕81号)第29条
4、股份制改制企业国有资产重组方案
依据:省国资委《关于印发〈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下设三个办公室的职责〉、〈青海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青海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国资委字第〔2000〕9号)
5、罚没、收费票据
依据:《青海省罚款没收财物管理条例》第13条
6、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
依据:《
青海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
16条
7、国家赔偿费用核拨
依据:省政府《
青海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1995年第24号令)第
9条
8、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草案
依据:《
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
31条
9、省级财政性投资概预决算项目
依据:财政部《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审查若干规定》(财建〔2000〕43号)第2条
10、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支出(医疗、养老、失业)
依据:财政部《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1999〕60号)第
24条
1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支农资金项目
依据:财政部《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发字〔1999〕1号)第
33条
12、教育专项补助款
依据: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专项补助款项目管理办法》(青财文〔1995〕740号)第6条
13、财政预算收入退库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
4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
45条
14、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预决算
依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62号令)第
32条
15、水利建设基金
依据:省财政厅《青海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青政〔1997〕25号第5条、第7条
(四)备案1项
1、牧业税减免
依据:省政府《青海省牧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第19号令)第9条
二、取消项目(8项)
1、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待财政部“三证合一”制度实施后取消)
2、会计工作规范化证
3、会计电算化培训许可证书
4、省级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开户
5、上市公司国有股增资配股、回购
6、国有住房公售收入清算
7、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确认(以清产核资机构清产核资结果为准)
8、闲置资产转让登记
三、划转(1项)
1、注册会计师考务、注册(划转至注册会计师协会)
省人事厅
一、保留项目(20项)
(一)许可2项
1、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第
5条
2、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青政办〔1999〕12号)人事部《关于印发〈
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和〈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99号)
(二)审批5项
1、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奖励升级
依据:省政府批转省总工会、省劳动人事厅《关于〈青海省职工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奖励省级职工劳动模范暂行规定〉的通知》(青政〔1990〕73号)第3条
2、省级国家公务员录用与调任
依据:人事部《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人录发〔1994〕1号)第
6条省政府办公厅《
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青政办〔1996〕117号)
3、省级行政机关职位设置方案
依据:原省劳动人事厅《青海省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实施细则》(青劳人干字〔1994〕475号)第12条
4、有突出贡献专家奖励晋升工资
依据:
人事部《关于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奖励晋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6〕35号)第
1条
5、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给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中发〔1991〕10号)第4条
(三)审核(审查、核准)8项
1、行政单位人员工资
依据:财政部、
人事部、中编办《关于印发〈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00〕01号)第
3条
2、外国智力引进项目
依据:中央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引办字〔1986〕069号)第4条
3、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
依据:人事部《关于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人调发〔1990〕6号)第6条
4、出国(境)培训项目
依据:国家外专局、外交部印发《
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外专发〔1993〕314号)第
4条第2项
5、省级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津贴
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选拔管理优秀专家意见的通知》(青办发〔1989〕2号)第3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选拔和管理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试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办〔1992〕35号)第3条第4项
6、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
依据:人事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
6条、第
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