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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投资环境存在问题(典型事例)和落实解决责任单位的通知

  4.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不少外资企业反映,职工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企业要向职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企业认为,职工合同期满应是自然解聘,再加上目前企业已开始为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不存在另外补偿的义务,其他省市也没有这样的规定。(由市劳动局负责处理)
  5.关于税收政策问题。慈溪、鄞县等地反映,我市手工草编产业正面临生存危机,主要原因是原来草编产品按农产品收购政策可得到10%的税收抵扣,但此政策现在已被取消,而山东、河南等地则仍在变通,因此,许多外资企业已向山东、河南等地转移或准备转移。(由市国税局负责处理)
  6.关于设备进口免税额度问题。许多早期到宁波投资的外资企业,其进口设备的免税额度已用完,而先前进口的设备已无法使用,也过了海关的监管期限。要求海关核销掉以前的进口设备后,继续享受免税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由宁波海关负责处理)
  7.关于设立奖励基金问题。外资企业提出,为鼓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建议市财税部门在外资企业税收中提取一部分设立奖励基金,用于鼓励纳税大户以利润再投资,扩大再生产。(由市国税局、财税局负责处理)
  8.关于政策宣传问题。外资企业反映,要找一个可具体操作的政策文件非常困难,有时即使向相关部门要也拿不到。同时缺少政策的及时汇编和更新。有些资料新老政策混编,使企业难以分清该适用那个政策。企业要求能方便地取得政策、法规资料,对有些政策的废止及时做好传达工作。(由市法制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9.关于执法透明度问题。企业反映,目前我市的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决定、行政命令、行政处罚时均没有说明依据什么规定。企业建议能说明有关条文,并附在其后,这将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法制化水平,并有效遏制行政执法随意性过大的问题。(由市法制局负责落实)
  10.关于服务态度问题。外资企业反映,不少部门的服务态度已有很大的改进,但是个别部门服务态度差的现象仍然存在。北仑区、开发区等地外资企业对外汇管理局宁波开发区支局(以下简称开发区外管局)的反映较多。如北仑某外资企业利用利润再投资,需要国税和外管部门的证明才能验资,而验资需填写相应的表格。此时宁波市国税局和外管局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和表格,当时北仑国税局还没收到此文,而开发区外管局已收到。企业经办人员前往开发区外管局希望能提供文件和表格,但该局的经办人员一口拒绝,理由是该文件应由国税部门向企业提供。为此企业经办人员跑了4、5趟,最后在国税部门拿到了所需表格,而整个事件企业派专人专车跑了一个多星期。同时有不少企业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反映,开发区外管局的个别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影响极差,要求作为反面典型进行整改。(由市外管局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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