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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低于1‰。
  --常规免疫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卡介苗、麻疹、百白破三联苗、脊髓灰质炎等四种疫苗接种率2010年巩固在90%以上;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率城镇达90%以上,农村达85%以上。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
  (四)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中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70%以上,逐步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础下降1/4。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儿童缺铁性贫血患病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1/3。
  --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以省为单位达到85%以上,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评价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吸烟。
  --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增长和蔓延。
  --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策略措施
  (一)加强《母婴保健法》实施监督的力度,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方针,合理安排和增加对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经费投入。
  (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妇女儿童常见病诊疗及计划生育技术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三)加强农村卫生保健服务网的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推行乡村卫生组织管理一体化,县、乡镇卫生机构做好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工作,创造安全分娩的必要条件,重点加强急救和产科建设。行政村卫生所有房、有医、有药、有设备,提供基本的预防保健服务。推广乡镇卫生院集中预防接种和儿童系统保健的系列服务。
  (四)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50%以上。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应用率;县以上有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应达到100%;有产科的乡镇卫生院应达到60%以上。
  (六)提高农村基层卫生保健队伍的素质。农村医疗保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持证上岗。城市卫生机构通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持等形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儿童保健人员配备率达100%,其中专职人员配备率达80%。
  (七)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以生殖保健为中心,开展女童保健、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遗传咨询、产前诊断、围产保健,努力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在农村继续实施“促进母亲安全十点措施”,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建立运行便捷、经济有效的转诊系统,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降低剖宫产率;继续开展“爱婴行动”,提高产后服务质量,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
  (八)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逐步增加接种疫苗的种类。预防性注射应达到安全注射标准。
  (九)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增进儿童、妇女享受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服务的可及性,提高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多渠道设立贫困家庭的疾病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
  (十)继续推广和应用计划免疫、口服补疗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母乳喂养、婴幼儿科学喂养、食盐加碘、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适宜技术。研究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伤害等预防措施。
  (十一)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指导率达到90%以上;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婴幼儿保健卡(册)。
  (十二)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开展眼保健、口腔保健和听力筛查,重视做好儿童牙病防治和控制屈光不正工作。
  (十三)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要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做好干预工作,提倡饮用经严格规范消毒的商品畜奶,推行“大豆行动计划”。在有条件的大、中城市逐步推广学生营养餐,控制肥胖儿的增多。
  (十四)对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实行系统保健管理。
  (十五)严格依法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十六)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防范溺弃女婴现象的发生。
  (十七)有条件的城市社区、乡镇为儿童健身提供所需的体育设施。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十八)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逐步在大、中城市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儿童心理咨询和矫正服务机构。
  (十九)广泛开展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能力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宣传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预防接种、婴幼儿科学喂养、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安全饮水、卫生厕所、以及性病、艾滋病、结核病和碘缺乏病的危害与预防等卫生保健知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预防吸烟和吸毒的教育。
  (二十)加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应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治理,促进大众传播媒介及遍布城乡的宣传教育网络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一)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所有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小学入学率达到99%以上,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
  --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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