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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二)核准3项
  1、税务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3、延期纳税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三)审核1项
  1、延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四)备案5项
  1、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纳税人、纳税扣缴义务人的计算机记帐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纳税人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表、代扣代缴报告及它纳税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二、取消审批、审核事项(共2项)
  (一)审批1项
  1、纳税申报方式
  (二)审核1项
  1、新办福利企业
  市审计局
  一、
取消审核事项(共2项)
  (一)审核2项
  1、基本建设开工前审计
  2、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审计
  市统计局
  一、
保留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共3项)
  (一)审批1项
  1、申报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依据:《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
  (二)核准1项
  1、统计人员资格
  依据:江西省统计局《江西省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实施细则》
  (三)备案1项
  1、统计调查单位登记
  依据:《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
  市物价局
  一、
保留核准、审核、备案事项(共3项)
  (一)核准1项
  1、部分商品、服务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审核2项
  1、需报省审批的部分商品、服务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二、取消核准事项(共2项)
  (一)核准2项
  1、核发《企业定价许可证》
  2、核发《价格业务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市工商局
  一、
保留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共23项)
  (一)审批4项
  1、广告经营许可
  依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
  2、发布烈性优质酒广告
  依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
  3、发布烟草广告
  依据:国家工商局《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4、户外广告登记
  依据:国家工商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办法》
  (二)核准12项
  1、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营业单位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法人、不具备法人条件营业单位年检
  依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4、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5、外商投资企业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国家工商局《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6、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机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7、商标印刷单位资格
  依据:国家工商局《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8、经纪人资格
  依据:《江西省经纪人条例
  9、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依据: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
  10、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依据: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
  11、股份合作企业开户、变更、注册登记
  依据:《江西省股份合作制企业条例》
  12、粮食收购企业资格
  依据:国家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三)备案7项
  1、商品交易市场登记
  依据:《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2、商品展销会登记
  依据:《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3、企业集团开业、变更、注销及章程修正案
  依据:国家工商局《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依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
  依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6、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
  依据:国务院《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7、商标许可合同副本存查
  依据:国家工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二、取消审批、核准事项(共6项)
  (一)审批5项
  1、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
  2、店堂广告登记
  3、印刷品广告登记
  4、发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
  5、邮寄印刷品广告登记
  (二)核准1项
  1、印刷商标单位证书和商标注册证验证
  市粮食局
  一、
保留审批、审核事项(共3项)
  (一)审批2项
  1、粮食批发经营资格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2、“农转非”
  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转非”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审核1项
  1、企业自用粮收购许可证
  依据:省计委《关于下达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自用粮收购办法的通知》
  二、取消审核事项(共1项)
  (一)审核1项
  1、签发和接受《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转移证明》
  市国资局
  一、
保留审批、核准、审核事项(共4项)
  (一)审批1项
  1、国有资产处置
  依据:国家国资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核准2项
  1、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依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确认
  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三)审核1项
  1、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依据: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取消审批(共4项)
  (一)审批4项
  1、市属国有企业之间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确认
  2、汽车、锅炉、电梯等资产报废
  3、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方案
  4、国企对外投资超过50万元以上项目
  市林业局
  一、
保留审批、核准、审核事项(共12项)
  (一)审批4项
  1、林木采伐许可
  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运输经营许可
  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3、市级森林公园设立
  依据:林业部《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4、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经营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核准3项
  1、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木材运输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林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三)审核5项
  1、省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非重点野生植物采集利用许可
  依据:《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2、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运输许可
  依据:《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暂行办法》
  3、征占用林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4、非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限额确定
  依据:《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5、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二、取消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共17项)
  (一)审批7项
  1、临时占用林地*
  2、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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