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贯彻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2001年10月31日)
第六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肩负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努力实现新疆各项事业更大发展的庄严历史使命。一定要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为充分发挥新一届区党委常委会的领导核心和表率作用,现就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1、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每一位常委都要坚定地做解放思想的带头人,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全区各项工作之中。坚持用“三个有利于”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坚持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同新疆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绝不照抄照搬外地经验和做法。坚持求真务实,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坚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地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坚持公道正派、表里如一。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暖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自由主义。
3、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诚心诚意为各族人民群众谋利益。要特别关注和帮助解决农牧区贫困人口、城市低收入群众、下岗职工、受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困难。对就业难、看病难费用高、农牧民负担过重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下大决心,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并在一定期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4、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切实解决好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提拔任用干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按程序办事,严禁临时动议;严禁封宫许愿,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正确认识和评价干部政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标准。严格和规范干部推荐、考察和任免办法,任用干部严重失察、失误,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