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以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为核心,提高运输现代化水平。加快全省货运、客运、维修、运政管理四大体系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配置。建成各具业务特色的道路运输信息资源网络,逐步建成政府宏观决策信息系统、社会公共信息系统和运输业务系统为一体的现代化道路运输信息网络。加强运输组织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特别是加强物流配送和快件运输组织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通过改善管理和应用现代化大生产的组织技术,提高运输生产效率。加大道路运输先进技术的含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运输车辆上开发装备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和移动通信系统,推广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加快汽车新技术向汽车维修行业扩散的速度,开发应用适合现代汽车维修业发展的汽车维修、检测技术,研究推广汽车排放治理的维护检查技术和清洁燃料车改装维修技术。
四、道路运输发展的相关政策
(一)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道路运输基础设施、货物运输、运输服务和汽车维修业。引导有条件的个体运输业户组建联合经营体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新进入市场的业户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要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
(二)鼓励发展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和运输工具。发展采用空气悬挂,装置空调,下置行李仓等安全舒适的高档客车;发展厢式、罐式、冷藏、专用货车和大型货车;发展多式联运。限制普通型、低档客(货)车发展。
(三)道路运输运力发展实行宏观管理,总量控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营业性客货运输车辆要按照“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对车辆维修和检测企业要按照“先申请、后筹建”的原则,保持运输能力与运输需求相对平衡并适度超前。
(四)打破行业保护和地区封锁。切实改变客货运输线路审批中强调对等发车、妨碍公平竞争、保护落后的做法,允许有条件的一方先行开通客运班线和增加运力。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为外地道路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提供良好的服务,在实施行政管理和执法时,必须与本地企业一视同仁,不得乱罚款、乱扣车。
(五)改革现行投资体制。按照“谁投资、淮受益”的原则,通过股份合作、集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多种融资途径,实行“定额补助、社会投资、股份建站”。除国家级公路主枢纽项目及省级、区域级枢纽项目由国家按一定比例投资外,其余新建车站以借贷形式为主,老站改造以股份制为主。对于已建成的项目可以采取转让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外资投资道路运输场站枢纽设施建设。城市道路和站场建设要纳入当地城市整体规划。
(六)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经营业户实行严格的资信登记和动态管理。按照企业分级、线路分类,按资质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行道路运输企业资质管理和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取消营运线路经营权终身制。积极探索和推行以服务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权招投标管理,形成宏观调控指导下的市场合理配置资源机制。加强道路运输年审制度,对经济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发生特大、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等的经营者,按照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调整其经营资质等级;情况特别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其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