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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新政发〔2001〕4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以下简称“国发15号文件”)是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文件之后,专门就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做出的具体部署,是进一步贯彻执行新《土地管理法》的重大举措。“国发15号文件”就当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加强地价管理和规范土地审批行政行为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政策措施,并在土地市场机制的运用、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地价管理等关键问题上有许多重大突破,是全面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好“国发15号文件”精神,对于进一步深化我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规范土地审批行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治土地批租领域的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都将起到重要作用。现就贯彻落实“国发15号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发15号文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通过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土地资源的资产价值得到进一步体现,为适应我区城市建设、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国有土地资产通过市场配置的比例不高,透明度低;划拨土地大量非法入市,隐形交易;随意减免地价,挤占国有土地收益的现象严重,大量应由国家取得的土地收益流失到少数单位和个人手中。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国发15号文件”是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文件,各地必须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发15号文件”精神,把学习、宣传“国发15号文件”做为当前加强国土资源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采取切实措施,全面落实“国发15号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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