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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特别是县(市辖区)、乡(镇)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努力改变我省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的状况。要巩固我省农村统计改革的成果,不断健全和完善乡(镇)、村统计网络。要积极探索加强部门和企业统计工作的新途径,确保部门和企业统计机构、队伍的稳定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凡在机构改革中撤并或精简的部门和改制、重组的企业单位,要对统计工作任务和统计档案资料进行妥善交接,确保统计工作的连续性。要加强和完善统计登记、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等统计基础工作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统计制度建设,加快实现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档案等基础工作的规范化。
  三、大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和统计信息工程建设,努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要加快统计调查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其它调查方法为补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统计体系。当前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反映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对外开放以及科教兴皖、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指标体系,充实完善能够反映国民经济、社会、科技协调发展,就业、物价、收支、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经济自由度与安全、财富分配、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企业制度,现代流通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宏观和微观统计指标。要完善科技投入核算体系,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适合我国国情的科技投入统计制度。
  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及时准确地反映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加快推行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和科学预测等方法,重点做好规模以下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个体私营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抽样调查工作,完整准确地反映全省工业、商业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争取早日完成主要统计指标由全面统计向抽样调查过渡。省城市调查队、农村调查队、企业调查队要积极扩大调查领域,提高抽样调查的代表性,努力满足社会各方面多层次的需要。
  要加快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步伐,逐步实现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把统计信息工程建设纳入本地区信息工程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落实资金,加强协作,加快建设步伐,确保本地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与国家和省同步进行,尽快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贮的现代化。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各企事业单位要抓紧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建立安全、高效的统计信息网络,完善各类统计数据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决反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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