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为残疾女童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对残疾妇女进行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7、吸引和激励优秀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现代管理的女性专业人才。
(四)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权利,提高妇女预期寿命
--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率,降低患病率;
--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碘缺乏病;
--流动人口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8/10万;
--城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农村达到70%;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0%;
--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达到98%。
3、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4、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逐年降低,控制在0.7‰以下;
--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
5、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减缓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60%。
6、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策略措施
1、政府医疗改革和发展规划中应体现妇女健康的主要目标。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合理安排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和科研经费,满足妇女必要的卫生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妇女的预期寿命和生活质量。
2、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依法管理和规范母婴保健服务和各项计划生育工作。大力推行妇幼保健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碘缺乏病综合防治措施。
3、加快卫生立法,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危害妇女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
4、发展社区卫生保健服务。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保健服务,尤其要为老年妇女、残疾妇女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为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创造条件,提高妇女的身体素质。
5、巩固发展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保健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推行孕产妇住院分娩,保证孕产妇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降低剖宫产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6、加强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倡男女双方共同参与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提高男性避孕方法的使用比重,推广安全、高效的避孕节育技术,降低人工流产率,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的优质服务。
7、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以现居住地人口为主的管理服务模式。加强对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管理,为流动人口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8、开展性健康、性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性科学知识,中等以上学校要普遍开设性健康、性安全讲座或课程。有效地遏制吸毒、卖淫嫖娼,加强输血系统和艾滋病病毒监制,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五)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制体系
--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妇联特邀陪审员制度和维权联席制度。
2、开展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
3、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4、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及时受理侵害妇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的案件;
--降低强奸、拐卖等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发案率,提高侵害妇女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和结案率;
--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降低家庭暴力发生率。
5、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建立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分支机构;
--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策略措施
1、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依据,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全省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营造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2、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机制,保障
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