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
--提高妇女依法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水平。
3、拓宽妇女民主参与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水平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应占相应的比例;
--提高女干部继续教育比例,不断改善女干部的知识结构,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有较大幅度增加;
--提高后备女干部比例,省、市(厅)、县(处)三级女干部比例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
策略措施
1、扩大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以换届为契机,及时选拔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决策的权利。
2、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重点选拔中高级女干部、正职女干部和年轻女干部,市(厅)和县(处)两级女干部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3、重视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选拔女干部,培养和输送高层次的女性人才进入各级班子和企业决策、管理层。
4、在聘用干部和录用公务员时,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
5、用人单位在录用、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6、建立女性人才开发信息网络。各级领导班子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后备干部。
7、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女干部来源。注重从县以上机关,特别是女性集中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从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锻炼任职;乡镇、街道招聘录用干部时,应规定一定的女性比例,并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录用女干部。
8、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和各类高等专业院校,加强对女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9、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重视听取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荐和宣传女性人才方面的优势。
10、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平等竞争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检查机制。
(三)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提高适龄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程度,保障女性受教育的权利
--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初中阶段女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降至3%以下;
--残疾女童的入学率达80%以上。
2、逐步提高高中阶段、高等教育在校生中的女性比例
3、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
--妇女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例明显提高;
--提高妇女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率。
4、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中等发达省份水平
5、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
--青壮年妇女文盲率降低到3%左右;
--成人妇女识字率达到85%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到95%。
6、农村妇女劳动力基本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策略措施
l、妇女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充分体现性别平等观念,保障妇
女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进一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2、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中,要充分体现性别意识。提高素质教育质量,培养女学生的创造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的能力。在高等教育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等课程。增强教育者、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3、增加教育投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巩固和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城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中、高等教育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女生比例;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女学生完成学业。
4、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逐步形成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5、促进妇女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城市普及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女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农村妇女普遍接受生产实用技术和文化知识的学习培训,将基础教育和“绿证培训”有机结合。把扫除农村妇女文盲作为扫盲工作的重点,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扫除妇女文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