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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林业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林业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晋政发〔2001〕31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大力发展林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我省面临的长期艰巨的任务。1998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林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组织和带领广大群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深化林业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坚持科教兴林,全省林业建设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取得了生态环境建设的显著成就。截止2000年,我省森林覆被率达到13.2%,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000万立方米,林业社会总产值达到60亿元。三年来,我省认真组织开展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防沙治沙、黄河中游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结构调整战略,加大了干果经济林、石膏刨花板、沙棘系列产品、三倍体毛白杨、花卉开发、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项目的开发力度,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做出了一定贡献。
  在林业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各地涌现出一批民营林业建设、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林业产业建设、林业基层基础建设、科教兴林、部门造林绿化、林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单位。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全省林业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林业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泽州县人民政府、长治市林业局、太行林区等85个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深化改革,活化机制,加快造林速度,为全省生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受表彰的林业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受表彰的林业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民营林业建设先进单位:
  泽州县人民政府
  盂县人民政府
  垣曲县人民政府
  吉县人民政府
  乡宁县人民政府
  大同县人民政府
  岢岚县人民政府
  古交市人民政府
  晋源区人民政府
  沁县人民政府
  灵石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人民政府
  孝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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