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
--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60/万以下。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2%。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50%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在住院分娩确有困难的边远山区,消毒接生率达到95%。
--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20%。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80%以上,农村达到50%以上。
3、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10%。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等构成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常规免疫四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85%以上。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4、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降低10%。
--婴幼儿家长的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70%以上。
--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
--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50%以上。
--中小学生《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85%。
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
--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蔓延和增长。
--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二)策略措施。
1、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在卫生资源配置中,合理安排和增加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经费投入。
2、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的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提供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服务。加强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
3、继续实施“削峰”工程,加强婚前保健、孕期筛查及管理和产前诊断,努力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继续实施“母亲安全”工程,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创造安全分娩的必要条件,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继续开展“爱婴行动”,提高产后服务质量。
4、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重视做好儿童眼、口腔和听力保健等工作。
5、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逐步增加接种疫苗的种类。城市及有条件的农村在疫苗接种时,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
6、倡导科学喂养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善儿童营养。支持母乳喂养。在贫困地区和维生素A缺乏地区,做好儿童维生素Z缺乏的干预工作。提倡中小学生饮用畜奶,分步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行“国家大豆行动计划”。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学生营养餐,减少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
7、加强儿童卫生保健的理论研究与技术推广。继续推广和应用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婴幼儿科学喂养、食盐加碘、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适宜技术。研究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伤害等预防措施。
8、因地制宜发展合作医疗以及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儿童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多渠道设立贫困家庭疾病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
9、重视儿童体育,培养儿童体育锻炼习惯。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或建立儿童心理咨询、矫正服务机构。
10、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有关性病、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重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预防吸烟和吸毒的教育。
二、儿童与教育
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