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增加妇女自我支配的时间。
(二)策略措施。
1、优化妇女进步与发展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伟大作用,增强全社会的社会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偏见和歧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制止在宣传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对妇女形象的贬损和污辱性描绘。
2、鼓励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3、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加快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设施改造,完善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妇女贫困人口的救济补助标准。
4、改善妇女居住的社区环境。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兴办社区服务网点,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业,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进程。到2005年,全省80%以上的街道各兴办一所社区服务中心(含家政服务所)。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逐步实现老年服务社会化,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
5、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尊重妇女、尊老爱幼的家庭关系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到2005年全省县级以上文明家庭户达到 45%以上。
6、在城镇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有关商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保障体系。在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逐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
7、创造有利于妇女健康的自然环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抓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扩大森林覆盖率和绿化面积。努力实现“十五”期间,我省社会发展的生态、环境、绿化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16%,城市建设绿化率达到25%,人均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
8、提高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普及率,发挥她们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妇女继续开展“三八”绿色工程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
9、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减少家庭、工作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
10、农村自来水建设和卫生厕所建设要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到200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1%。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7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
11、建立和完善妇女活动场所及设施。“十五”期间每个市(地)和达小康的县(市、区)都要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其他县(市、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进一步丰富广大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
12、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扩大妇女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组织与实施
一、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的目标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十五”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本《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三、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要向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目标的实施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狠抓落实,讲究实效,扎扎实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要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规划》的实施。同时还要加强对妇女领域的理论研究。
四、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合理安排实施《规划》所需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赞助,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妇女事业的发展。
监测与评估
一、开展监测评估,是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的主要措施。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求,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监测统计,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逐步建立和完善分性别统计数据库,做好实施《规划》的信息搜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分析妇女现状,预测发展趋势,评估实施效果,为制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