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妇女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适龄女童的净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巩固率提高到99%以上,基本杜绝小学适龄女童失学。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巩固率提高到94%。残疾女童小学毛入学率达到90%。
2、高中教育阶段女性毛入学率,城镇达到80%左右,农村达到60%左右。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15%以上。
3、成人妇女识字率提高到85%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5%以上。
4、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
5、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
(二)策略措施。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
2、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决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女童、残疾女童、流动人口中的女童义务教育问题,帮助失学、辍学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缩小男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差距。
3、在课程、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在高等教育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增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性别意识。
4、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建立健全职业培训机构,发展具有女性就业优势的专业和科目,重点发展县(市、区)、乡(镇)和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在初中教育阶段将基础教育与“绿色证书”教育有机结合,使女学生获得更全面的知识和劳动技能。
5、扩大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女性入学比例。全面落实各项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帮助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积极利用网络和现代化远程教育资源,培养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领域的女性人才,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信息和优质教育资源。
6、加大扫除妇女文盲工作的力度。把扫除妇女文盲纳入科教兴省战略,继续开展“巾帼扫盲”行动,降低青壮年妇女文盲率。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城市要使90%的从业女性接受较高层次的岗位技能培训及继续教育,农村要使90%左右的妇女劳动力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到2005年,实现县、乡、村三级都有女农民技术人员,使终身教育与技术教育相结合,让更多的女性学到专业知识和实用技术。
8、对残疾女性进行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提高残疾女性受教育程度,增强其生存和发展能力。
9、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为妇女接受终身系统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
四、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到2005年基本实现妇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育龄妇女基本享有生殖保健服务。努力提高妇女的预期寿命。
2、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2%。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降低生殖系统疾病发生率。
4、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到“十五”期末,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
5、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6、将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7、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二)策略措施。
1、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妇女健康观念,普及健康知识。妇女卫生保健以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
2、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把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纳入卫生改革方案,确保对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保护妇女的健康权利。
3、强化社区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中孕产妇保健纳入流人地孕产妇保健管理范围。
4、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和精神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率。
5、建立健全各级妇幼卫生机构,加强农村三级卫生网的建设,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巩固和提高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加强妇幼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其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到2005年,使各级妇幼卫生人员产科急救知识及产科技术培训覆盖率达到90%。保障妇幼卫生人员的报酬,稳定妇幼卫生队伍。
6、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