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行新的造林营林机制。要把绿色通道工程作为一项产业,让农民成为经营的主体。绿化用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承包关系,实行谁植树谁经营,使农民在绿色通道建设和管理中受益。
三、“十五”期间至2010年全省绿色通道建设的任务和奋斗目标
“十五”期间,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两侧要在2001年年底前实现绿化,在建的高速公路两侧要在2003年年底前实现绿化。现有的铁路两侧要实现90%里程绿化,所有的火车站绿化要实现园林化。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要实现90%里程的绿化。江河两岸要有90%的里程实现绿化。山丘区道路沿线第一面山坡(除裸岩外)及山坡以内的村屯要全部实行绿化。县城以上的城乡结合部和道路出口要100%达到绿化标准,适当营造宽厚绿化带。
到2010年,力争全省所有可绿化的公路、铁路、河渠、堤坝两侧全面实现绿化。基本形成带、网、片、点结合,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长廊,使绿色通道与生态环境、城乡绿化美化融为一体。
四、全省绿色通道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
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全省绿色通道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统筹编制本地区的绿色通道建设工程规划,并纳入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中。省政府有关厅委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商,将绿色通道建设纳入本部门总体建设规划之中。各市、县(市)按规定要求确定各地的重点工程,要以高速公路、秦沈客运专线、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进行建设布局,重点突破。各级政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政府有关厅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绿色通道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
绿色通道建设规划主要包括铁路、公路(国、省、县、乡道)和在建(新建)高速公路、江河、堤坝两侧的绿化带及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农田林网、山丘岗地、县城以上的城乡结合部、道路出口、村屯等的绿化。
高速公路绿化带每侧宽度不得低于10米,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宽到10米以上。国道、省道两侧已绿化的,每侧宽度要达到5至10米;新建、改建、扩建和未绿化(包括伐后新植)道路,每侧绿化宽度要按10米规划施工,有条件的可加宽到10米以上。县、乡公路绿化,宽度每侧应按5米规划施工。
大江大河绿化带宽度每侧要达到30米以上;中型河流每侧宽度要达到10米以上;小型河流每侧宽度要达到5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