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逐步形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通过博士后制度,推动产学研结合、使生产、科研紧密联系,把人才培养、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企业技术进步等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不断丰富创新博士后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拓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领域
进一步探索开发利用博士后人才资源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博士后群体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省博士后联谊会的指导和协调,积极引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办好现有博士后科研开发基地、巩固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和产业特点,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为依托,以重大科研项目为重点,从需要和可能出发,积极创办各种有利于发挥博士后作用的有效载体,吸引更多的人才智力和技术,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科技、人才和经济的紧密结合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努力使浙江成为全国博士后科研成果的孵化中心和产学研结合的示范基地。要注重实效,经常性地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深入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博士后流动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参与创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和农民提供科技服务,推动区域支柱产业的提升改造,促进区域经济科技进步。积极组织人文社会科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对重大讨论和问题的研究。要及时提供科技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科技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搞好服务,逐步建立博士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一整套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博士后工作创造良好的空间和环境。
四、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吸引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浙江创新创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地吸引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继续留在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科研或教学工作;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到创业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对携带高新技术成果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要优先给予种子基金、申报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等扶持。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博士后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企业,扶持博士后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