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疏堵结合,彻底解决我省烟花爆竹传统产区非法生产屡禁不止问题。对烟花爆竹传统产区,生产烟花爆竹具有一定经验的厂点,要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窝点的同时,对确实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点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生产户,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建厂,严格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五、进一步理顺烟花爆竹经营渠道。各地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理顺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继续坚持烟花爆竹产品由供销社系统的日杂公司归口经营的管理制度。对于供销社系统日杂公司因改制撤并的,要尽快由供销社组建的专营公司负责烟花爆竹归口经营。对确无能力承担烟花爆竹经营业务的日杂公司,供销社要指定本级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担烟花爆竹经营业务,以彻底扭转烟花爆竹进货、批发、零售点杂,渠道混乱的局面。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确保销售安全。
六、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原材料的管理。对用于烟花爆竹生产的氯酸钾、铝粉等具有爆炸、燃烧性能的主要原料实行统一定点经销,防止流人非法生产者手中,为非法生产提供条件。
七、乡企、公安、供销、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履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公安机关要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有关许可证件的签发,依法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供销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工作,完善购销管理机制,做好统一归口经营工作。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把好登记注册关,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和《爆炸物品购买证》或以上两证已过期的,要依法责令其作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超出规定期限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伪劣、违禁产品。
八、对烟花爆炸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烟花爆竹事故死亡3人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查处,处理结果报市级人民政府备案;死亡4至9人的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查处,处理结果报省政府备案;死亡10人以上的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审批,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由省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