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

  (一)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继续对非节假日准许未成年人进入有不健康内容的电子游戏,以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突出问题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整治。在前一阶段专项整治中经过审查合格并重新审核登记、已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守法经营;对未通过重新审核、未取得营业执照仍在擅自营业的,要依法查处和取缔,并立即切断其接人线路。整顿期间停止审批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整顿工作结束后要控制总量,从严审批。要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高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的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法规观念,引导他们开设连锁店、联营店,实现规模经营。鼓励学校、青少年宫等机构开设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让广大中小学生在教师、辅导员的指导下上网,形成自觉守法、健康上网的良好风气。
  此项工作由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公安厅、文化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
  (二)整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继续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4号),清理和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坚决遏制非法电子游戏活动的回潮。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严厉打击电子游戏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坚决销毁违法电子游戏机型、机种,把城市居民区内、城乡结合部、村镇作为检查重点,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活动。
  此项工作由省文化厅会同省经贸委、公安厅、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
  (三)整顿歌舞娱乐服务场所
  依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精神,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硬件设施、消防安全、经营人员不合格,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要坚决取缔;对在以前专项整治中已被取缔或需要整改而以停代整躲避检查,或改头换面暗中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要严肃查处;要认真检查各地有无违反规定继续审批新的歌舞娱乐服务场所情况,是否做到严格把关,压缩总量;要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陪侍”等变相卖淫活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