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通知
(豫政办〔2001〕88号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0〕105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体改办等部门河南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0〕95号)下发以来,我省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三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地三项改革工作发展不平衡,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全面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最近,国务院在青岛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各地经验,明确了近期三项改革工作目标和需要在改革中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开创三项改革的新局面。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青岛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三项改革步伐
三项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三项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讲政治,顾大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总结改革经验,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把三项改革引向深入,努力开创三项改革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我省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要全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达到400万人,参保率达到50%以上。各地要努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大力推进属地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目标责任制。同时,要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各地要尽快出台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解决公务员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问题;进一步完善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办法,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医疗费用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解决部分患长期慢性病个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问题;研究制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解决原医疗待遇水平较高企业及其职工参保后医疗水平大幅降低问题。要规范医疗保险管理,保证新制度健康运行。要切实抓好医保队伍建设,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各级政府要重视解决城镇特困人群的医疗服务问题,积极探索多渠道筹资,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保证特困人群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需要。
三、大力推进卫生管理体制和医疗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