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检验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质量检验行为,对出具的检验证书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要建立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发布棉花监督检查的质量状况公告。要加强对废棉市场的监管,建立废棉质量监控和销售登记制度。各类棉花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分等级收购和加工棉花,建立健全质量岗位责任及追究制度。纺织企业要加强对棉花采购人员的质量责任管理,坚决杜绝掺假、劣质棉花流入纺织企业。要推行质量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开展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棉花公证检验制度。
五、改进棉花信贷资金管理
适应棉花购销和价格放开形势,按照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政策性贷款要逐步退出商品棉经营活动。为保证收购资金供应上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2001棉花年度的棉花收购贷款继续由农业发展银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供应,并加强管理,实行封闭运行。对商品棉收购资金,要根据企业资质条件、经营情况和信用等级,进行发放和管理。并通过适当压缩收购网点和加强信贷资产保全等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政策性贷款退出商品棉领域做好准备。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商业银行要按照信贷资金管理原则,对经省人民政府资格认定的国内各类棉花企业,积极发放棉花经营贷款。人民银行要做好棉花收购资金供应的协调和指导,避免资金供应上出现真空,影响棉农正常交售棉花。要切实加强棉花信贷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对现有供销社棉花企业拖欠的经营性债务,农业发展银行要制定严格的收贷计划并认真加以落实,防止悬空和逃废。
六、大力推进棉花产业化经营
要以市场为导向,实施科技兴棉,发展订单农业,培育棉农合作组织,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要完善棉花市场信息及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引导棉农进行种植结构调整。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优质、高产、适销棉花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工作,普及先进植棉技术,优化棉花品种结构,提高棉花质量。要积极发展跨地区、跨所有制、贸工农一体化的棉花企业集团。鼓励纺织企业、棉花经营企业通过建设棉花生产基地、签订长期购销合同等方式,与产棉区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建立从生产、收购、加工、纺织到销售的完整的棉花产业体系。
七、加强领导,确保棉花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这次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是继1998年《
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42号)发布以来的又一次重要改革,将对建立新型的棉花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发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我省作为棉花主产区,改革任务艰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精神上来。为此,省政府决定成立棉花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计委。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深入调研、周密组织,做到措施配套、步骤稳妥,解决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棉花,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