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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三)学校数量调整目标。全省现有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院、中等师范学校66所,到2002年调整到30所左右(包括普通高校设立的师范部),其中普通师范本科院校8所,普通师范专科学校、教育学院或其他专科学校的师范部18所左右,幼儿师范学校3所左右。
  三、基本要求
  (一)省属普通师范本科院校由目前的7所发展到8所。努力办好河南师范大学,使其成为河南师范教育的龙头学校。
  (二)每个省辖市原则上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办好1所(处)以培养小学教师为主、并承担部分初中教师培养任务的师范专科学校或教育学院,或在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设师范部或师范专业。各市要从实际出发,对当地尤其是省辖市区的师范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我省现有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原则上改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办好现有幼儿师范学校,主要为幼儿园培养幼儿教师。
  (三)努力办好承担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的教育机构。省继续办好河南教育学院,以承担高中教师和校长培训任务为主;初中教师培训任务由各市教育学院、师范专科学校、师范本科院校或有关高校承担;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主要承担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加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传播技术的推广与应用,逐步建立开放型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
  (四)积极促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与当地教研、电教、教育科研机构合并,使其成为本地在培训、教学、信息资料、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指导作用的教育中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师范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是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省政府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省辖市要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中小学教师的现状与需求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把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制订师范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具体方案,在制订方案时要注意发挥现有师范教育资源的作用,防止教育资源的流失。各市调整方案今年11月底以前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协调汇总,报省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保持学校稳定。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关系到师范院校的发展方向,涉及面广,各地在调整工作中,要积极稳妥,认真做好工作,注意解决实际问题,保持学校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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