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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二、重点建设项目
  (一)防洪工程建设
  1.水系治理
  淮河干流:“十五”期间,完成淮干陈族湾大港口圩区、白露河口治理和临淮岗淹没影响处理工程建设,加固圩区堤防,提高行洪能力。“十五”末淮河干流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上述治淮工程建设需资金5700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9340万元,省投资6130万元,市、县自筹1535万元。
  洪汝河:完成洪汝河下游河道治理、小洪河部分河段治理,完善老王坡滞洪区安全设施建设。使洪汝河下游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小洪河杨庄至桂李河段能够满足杨庄、老王坡滞洪区的联合调度运用。共需工程投资7034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51880万元,省投资14720万元,市、县自筹3740万元。
  沙颍河:加固白龟山、昭平台、白沙3座大型病险水库,完善泥河洼滞洪区安全设施建设;在澧河支流上开工建设燕山水库,控制澧河洪水;加固处理漯河至周口段沙河南堤重点险工险段。上述工程“十五”期间共需工程投资5915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31880万元,省投资23528万元,市、县投资3750万元。
  卫河:完成淇河盘石头水库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卫河、共产主义渠部分清淤疏浚、加固堤防,开工建设良相坡、白寺坡等主要蓄滞洪区控制工程和安全设施。共需工程投资8531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21000万元,省投资13569万元,市、县自筹50711万元。
  唐白河:实施防洪治理一期工程部分河段治理,经过治理的河段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工程需投资6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3000万元,省投资1800万元,市、县白筹1200万元。
  平原骨干河道治理:按3年一遇除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成汾泉河治理、贾鲁河部分河段治理:积极争取水利部、黄委安排实施金堤河下游支沟防洪工程,达到3年一遇除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商请淮委尽快完成涡惠河前期立项,力争2004年开工建设。2001年批准治理天然文岩渠,达到3年一遇除涝,10年一遇防洪标准。共需投资284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9800万元,省投资7600万元。市、县自筹投资11050万元。
  2.黄河
  尽早完成沁河河口村水库项目建议书、可研及初设阶段前期工作,为早日批准开工建设做好准备;2002年完成陆浑水库除险加固部分工程。
  堤防工程建设共安排堤防加高、堤防帮宽、机淤固堤、截渗墙、堤河淤填、堤顶硬化、涵闸建设、防浪林、防汛道路、河道工程、沁河工程等,共需总投资687434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项目投资578400万元,亚行项目投资1090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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