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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重新制定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标准意见的通知

  五级区
  南三环路--周庄路--小武基路--规划东四环路--朝阳路东段--十里堡铁路线--亮马桥路东延路--酒仙桥南路--酒仙桥路--机场高速路--北四环东路--小营路--北苑路--大屯路--清华东路--清华大学北侧路--颐和园路--万泉河路--海淀南路西延路--昆明湖南路--五棵松路--田村路--玉泉路--莲花河--丰台路--丰台铁路线--南三环西路,所围地区除一至四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的外侧;石景山的次中心地区;石景山路两侧的地区。
  六级区
  规划南四环路--京津塘高速路--规划东五环路--规划北五环路--规划西五环路--卢沟桥镇北侧铁路线--规划南四环路,所围地区除一至五级地价区外的地区;石景山地区的建成区除四、五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大兴、通州、顺义、昌平的县城的中心区。
  七级区
  规划市区内除一至六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大兴、通州、顺义、昌平的县城建成区内除六级地价外的地区;门头沟、房山、怀柔、平谷的县城中心区。
  八级区
  规划市区外的各类市级开发区,各主要建制镇,名胜古迹和旅游点地区;门头沟、房山、怀柔、平谷的县城建成区除七级地价区外的地区;延庆、密云县城的建成区。
  九级区
  市域范围内,除一至八级区外的其他平原地区。
  十级区
  市域范围内,除一至九级区外的其他地区。

附件4:        北京市土地等级划分

       (普通商服、普通办公普通住宅、工业交通仓储、
         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种植养殖业用途)

  一级区
  西单北大街--宣武门内大街--宣武门东大街--前门西大街--前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崇文门内大街--东单北大街--东四南大街--东四北大街南段--张自忠路--地安门东大街--地安门西大街--西四北大街--西单北大街,所围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二级区
  广安门内大街--骡马市大街--珠市口西大街--珠市口东大街--广渠门大街--广渠门北滨河路--通惠河--东大桥路的南延路--东大桥路--工人体育场东路--新东路--东直门外斜街--东直门北大街--北二环路--西直门外大街--展览馆路--阜成门外大街西段--三里河路--西二环护城河引水渠--广安门北滨河路--广安门内大街,所围地区除一级区外的地区,及繁华边界路段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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