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积极支持全社会办旅游。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利用外资、港澳台资金开发旅游资源、兴办旅行社和旅游汽车客运公司的路子。对有利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保项目,鼓励利用国外优惠贷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海外开办旅行社和其他旅游经营项目,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以各种形式投资旅游产业。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转产、安置下岗职工中投资兴办旅游企业。鼓励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参与旅游开发经营。支持文化、体育、建设、林业、水利、宗教等部门或行业,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参与旅游开发经营。鼓励各行各业、全社会参与旅游开发、兴办旅游经济实体。
(五)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抓紧制定完善地方性旅游法规和政府规章,逐步健全旅游法制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旅游行政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网络。强化有关部门的旅游联合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提高星级饭店和游船管理的总体水平。在旅游行业积极推行国际化的质量认证体系。继续开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省级优秀旅游县市、旅游明星乡镇”创建工作。大力实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争创国家级旅游区(点),提高综合接待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六)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管理,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规范各类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省和重点旅游地区政府要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处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旅行社和导游员的管理,规范导游解说和团队运作。建立全省统一的旅游投诉网络系统,及时受理投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消费,严厉打击“黄、赌、毒”。
(七)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全省上下都要加大对旅游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尽快建立旅游信息网络系统。支持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完善各类旅游预订服务系统,开创新型的旅游开发方式、交易方式和服务方式。大力实施旅游统计体系、旅游信息调查制度和假日旅游预报制度。省及重点旅游地区要建立旅游咨询服务机构,及时把握旅游市场需求,提供及时、准确、方便的旅游信息服务。
(八)加强旅游行业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要建立旅游人才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旅游大专院校的办学优势,加快培养高、中级旅游管理人才和实用人才。积极扶持省旅游学校加快建设步伐,使之尽快成长为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建立省级旅游培训的专门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大力推行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考试制度,健全员工持证上岗制度,建立选拔任用人才的激励机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