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扶残助残更加广泛深入;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建设,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
3、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增强。社会公众服务业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扶持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加基层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实力,市、县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设施;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形成一支“人道、廉洁”的残疾人事业工作者队伍。
4、残疾人自身素质普遍提高。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表彰自强模范,激励“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高广大残疾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三)工作原则
1、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要加强法制建设,大力贯彻《
残疾人保障法》。
2、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与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政府各职能部门将相关残疾人工作列入职责范围和工作计划。
3、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4、贯彻“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方针,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5、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使我省残疾人事业在各具特色的基础上不断发展。
6、加强各级残联建设,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残疾人的能动性。
三、“十五”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康复
绝大多数残疾人通过康复都可以恢复、补偿功能,提高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康复是残疾人工作永恒的主题,必须常抓不懈。“十五”时期要继续实施一批重点项目,使25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要广泛宣传,采取措施,加强预防,减少残疾的发生;要重视高科技成果在残疾人康复领域的应用;要继续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九五”期间的康复经费应延续至“十五”时期,并相应增加,保证工作需要。
1、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使9.75万白内障患者复明。县级医院要普遍设立眼科,能经常实施手术;要组派医疗队下乡,实施手术,并培训当地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