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批转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鄂政发〔2001〕41号 2001年7月26日)
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的《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明确了“十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了相应措施。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完成规定的任务,促进新世纪初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2001年--2005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状况,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战略步伐相适应,依据《
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以及《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的精神,制定《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一、“九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概况
《湖北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实施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级残联、残疾人事业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残疾人工作超额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1、残疾人康复工作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五年任务
五年来,各级残联以“视觉第一中国行动”湖北复明工程为龙头,积极开展了各项残疾人康复工作。全省投入康复经费4000多万元,使18万余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复明工程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取得了巨大成绩,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转发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募集复明工程资金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1997〕113号文),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先后下发了〔1997)11号、〔1999〕27号文件,就复明工程资金的募集和管理作了规定。自1997年下半年启动复明工程以来,已组派白内障复明医疗队10批,赴66个县(市、区)开展了复明手术,全省共康复白内障患者6.5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