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
5.明确开发区域。“十五”期间,在原有开发县的基础上,新增玉溪、红河、文山、怒江4州、市的14个开发县,全省开发县数确定为67个(详见附表)。
6.择优立项,奖优罚劣。选择自然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开发的产业和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明显比较优势的开发县和项目区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突出开发坝区和热区资源。对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奖优罚劣,建立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检查评比和工作考核制度,根据开发工作好坏择优选择农业综合开发县和项目区。对于一些项目建设差、长期挪用、占用农业综合开发专款、工作人浮于事的开发县,调减开发资金直至取消其开发县资格。
7.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综合治理。以改造中低产田作为主要建设内容,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发展节水农业,把项目区建成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渠相连的稳产高产农田,使项目区有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条件。同时,实行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生物措施相结合,提高项目区的综合效益。中低产田改造要集中投入,规模开发,耕地集中连片不得少于1000亩。
8.调整结构,实行产业化开发。要找准优势,规模开发,发展名、优产品,创农业综合开发品牌,创云南品牌。对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品种结构进行调整,集中投入,培育出有一定规模的一项产业或产品。要围绕产业开发的需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措施推广,充分利用土地治理的成果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建设。对已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通过提高开发深度,扩大开发规模使之尽快发展成当地的一个产业。积极引导和扶持龙头企业进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等形式,建立产业化经营体制,带动产业发展。要加强市场开拓,帮助农民建立互助合作组织,使农民群众成为开拓市场的主体,有条件的地方要进行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设,促进农副产品流通。
9.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项目科技含量。各级农业部门、科技部门技术推广要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相结合,将已成熟实用的科技措施推广到项目区。对已建成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更要通过科技措施提高其开发效益,提升科技含量,加速科技成果的转换率,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强我省农产品竞争力。
10.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注重农业生态环境的建设,注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田生态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条件。努力生产绿色食品,推广无公害农业。要在生态脆弱的地区重点进行生态建设,做好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规划和建设。
1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搞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要在全省农业“十五”规划中找准自己的立足点,为改善我省农业生产条件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全省农业产业开发布局,与部门规划相衔接,与大中型水库项目、大型灌区建设、生物资源开发相结合,原则上不再建设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和较大的输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