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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的意见
 (云政发〔2001〕109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适应新阶段我省农业、农村形势的变化,认真贯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使农业综合开发性在我省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估价农业综合开发面临的形势
  1.农业综合开发成绩显著。“九五”期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为改善我省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基本实现全省粮食自求平衡、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我省农业发展、支持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九五”期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县由“八五”期间的34个增加到53个,共投入资金19600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4180万元,银行贷款30245万元,单位和群众自筹35147万元;共改造中低产田296万亩,造林77万亩,新增灌溉面积55.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1.5万亩,新增除涝面积14.6万亩,改善除涝面积33.4万亩;新增粮食49251万公斤、油料2040万公斤、甘蔗140万吨、肉类3662万公斤;项目区农民人均收入增加291元。
  2.农业综合开发面临新的形势。当前我省同全国一样,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认真到所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农副产品卖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农民群众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仍很脆弱,生态恶化已严重地威胁和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与整个国民经济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变化的关系更加密切。在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必须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及时进行调整完善,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明确“十五”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3.指导思想: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在现代农业建设中起到示范作用,从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目标和任务:改造中低产田316万亩,增加优质粮、油生产能力6亿公斤;通过对农业结构进行调整,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5年时间在一个县开发具有一定规模的一项优惠产业或产品,实现一县一业或一县一品;在生态脆弱的开发县实施生态保护和建设,使之与全省生态建设基本同步,造林150万亩;在项目区全面推广目前省内已经推广应用的先进技术,重点推广3--4项高新农业技术,进行节水农业、设施农业和生态农业的示范建设;积极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择优重点扶持2--4个园区,配合其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科技贡献率要达到5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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