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降低森林资源消耗的意见
(云政发[2001]103号 2001年8月1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降低森林资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调整农村能源结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农村能源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1.农村能源建设的成效。“九五”期间,我省农村能源建设突出以发展沼气为重点,在减少森林资源低价值消耗,发展生态农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00年底,全省农村能源建设累计发展沼气达47.3万户,农村改灶700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面积50万平方米。农村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开始起步,在推广微水电、烤烟房节能改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据测算,我省农村能源建设成效已经形成相当于年节约薪柴800万吨(或标煤400万吨)的能力,创经济效益约11亿元。
2.农村能源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对农村能源建设工作认识不够。还不能从保护森林、降低资源消耗,从而改善生态环境的高度,切实加强农村能源工作。二是投入不足。我省农村能源专项资金的投入在全国居前列,但由于贫困面和贫困人口比例较大,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三是发展不平衡,各地农村能源工作发展的差距很大,一些县(市)迟迟不能起步,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
二、农村能源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五”发展战略,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历史机遇,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建设方针,坚持与生态建设、“生态富民家园”工程和扶贫开发相结合,以大力发展沼气为重点,降低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逐步建立起合理的农村生活用能消费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建设目标:力争到2010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新增200万户,使全省农村户用沼气累计达到250万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30%左右。与此同时,各种优质、高效、洁净能源进入农户,使我省年薪柴消耗由目前2000多万立方米降到1000万立方米以下,农村生态、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