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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大力开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加强校园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儿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内开设歌舞厅、游戏机室、网吧。
  --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使用童工现象,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相互配合,在侦查、起诉、审判各诉讼阶段采取有别于成年人案犯的特殊方式,依法处理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案件。对未成年人罪犯执行刑罚时,要与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缓刑或宣告无罪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得歧视。
  --加强对执法和司法人员有关儿童法律知识、权益保护和办案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教育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的身心摧残;禁止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或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保障儿童人格权与身份权。
  --加强对儿童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
  --在社区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的保护儿童权益的工作网络。防止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及时预防和科学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康复、回归社会工作。
  --积极设立面向儿童的法律援助机构,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和网络,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设立儿童庇护所。
  四、儿童与环境
  优化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目标与指标
  1.优化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到2010年,农村享有安全饮用水的人口覆盖率达9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自来水末梢水四项指标总合格率达75%。
  --到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其中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设市城市的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标准。
  --到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
  --到2010年,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5平方米。
  2.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的公民意识,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
  --发展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提高质量、安全及格率。
  --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及信息,优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创造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的家庭环境。
  --到2005年,各市、县(区)都建有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每个社区因地制宜创设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
  3.完善保护困境中儿童的社会保障机制
  --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到2010年,每个地级以上市都建有一所儿童福利院,县(市)至少建立起综合性福利院儿童部(区)。
  --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策略与措施
  --政府在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的原则,将儿童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儿童事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儿童的社会保障、保险制度。
  --研究制定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地方性法规,加大省财政对改水改厕的投入。制定并落实农村供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办法,把农村改水改厕落实在农村奔康工程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的主要工作中。
  --依法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森林和绿地,积极防治“三废”对水质、大气等环境污染;建立汽车尾气排放监测制度及城市空气质量周报、日报制度。
  --建立和健全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的研制、开发机构和质量监控机构,制定完善相应的生产、销售法规并监督实施。
  --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减少儿童意外伤害。
  --建立健全少儿文化活动中心网络,重点兴办乡镇、农村少儿文化活动室。建设少儿文艺创作队伍,开展少儿文艺作品评奖、文艺创作研讨活动,鼓励创作优秀儿童图书、歌曲、影视等作品。坚持办好省少儿艺术花会及单项少儿艺术比赛活动。
  --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电子媒体都应当营造尊重儿童、爱护儿童、教育儿童、鼓励儿童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中应有一定比例,突出保护妇女儿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内容。
  --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形成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组织网络,巩固和扩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工作队伍,为儿童提供参与科学实践的机会和场所。
  --广泛开展儿童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儿童树立爱护环境的良好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发展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把儿童校外教育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加强城乡各类儿童活动场所的管理,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向儿童提供公益性服务,提高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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