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五”时期,按照首都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初步建立起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1.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全面增强首都经济整体实力
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认真落实首都经济发展中以高科技为核心的各项工作,灵活运用财税政策,加大财政对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推动全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的实施,依托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开发,支持中关村软件园、亦庄通信产业、北方微电子产业等一批基地的建设,加快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园区对高科技企业的吸引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增长,发挥其在首都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
制定合理的财税政策,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信息和中介等服务业的发展;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的优化升级,提高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占我市国民经济的比重。
改善投资环境,制定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首都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要遵循国民待遇等WTO基本准则,着力改善社会资金的投资环境,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做好产业政策引导、投资方向的选定、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各项改革,维护人民利益和首都安定。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粮食购销政策,完善副食品政府储备管理体系和风险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市场稳定;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向,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的组合住房贷款业务。支持危房改造和廉租房建设,切实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建立政府住房基金,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基金专用帐户,进一步加强对住房资金的监督管理。
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方针,要在国家统一部署下,拓展开放型经济。支持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外贸出口的效益和水平。制定合理的财税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引资环境,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支持我市国民经济发展。同时,要加强对国外贷款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对主权外债的“借、用、还”管理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预测、防范机制和债务统计、还款预测制度以及偿债准备金制度、债务清偿机制,维护我市对外信誉和转贷协议的严肃性,努力防范财政风险。
2.加快税费改革步伐,完善税制,规范财政收入体系
第一,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制,加强税政管理。完善流转税税制,改革所得税制度;逐步调整区域性、鼓励性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市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的税收优惠进行清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推进地方税改革,落实地方税立法权,开辟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新税源,建立健全地方税体系;加大税收征管,改进地方税政策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
第二,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按照“一清二转三保留四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中央的统一部署,有步骤地推进农村、道路车辆、住房、社会保障、环境资源等方面的税费改革,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政府收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