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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人大
常委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01年9月28日自治区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的决定
》,由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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