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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整顿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分析排查阶段。从5月20日到6月30日。各煤炭企业要对本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分析本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6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及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及时组织力量对自查结果进行现场核查,并审查整顿方案。
  (三)整顿治理阶段。从7月1日到9月15日。各煤炭主管部门和煤炭企业要按照整顿工作方案和要求,严密组织整顿工作,对所有整顿措施都要明确责任人,明确目标管理,明确完成时间,务求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从7月下旬到9月底。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将对整顿进程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整顿问题将进行驻矿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将到各市、县各煤矿,特别是重点矿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煤矿,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该关闭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四、整顿工作主要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整顿工作的领导,自治区成立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整顿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有关市、县、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各企业单位都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将煤炭安全生产整顿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为整顿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按照中宣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搞好煤矿安全整顿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为主题,认真搞好“五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各新闻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安全整顿工作,搞好宣传报导工作,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整顿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坚持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安全整顿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惩处。对于在整顿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认真查处。对整顿中发生的所有伤亡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不仅对事故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而且要追究市、县、乡镇政府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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