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充分利用现有基层卫生资源转制而成,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人口应不少于2万人。
二、命名原则
区名+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区名)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基本设施及科室设置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0平方米。
(二)设置全科医师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
(三)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并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四)应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服务范围揭示板、特殊人群管理板等设施。
四、人员配备
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技术人员按1:1500~2000的人口比例设置,至少应有2/3以上的卫生专业人员(其中包括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平均1万城市居民应拥有2-3名全科医师。
五、基本设备
基本诊疗设备、健康教育设备、理疗康复保健器材、必备办公及通讯设备。
六、管理职责及工作规范
(一)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二)各类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三)各类人员岗位培训、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
(四)社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以上各项规定应悬挂公示,相关人员应熟练掌握。
七、基本功能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实施健康促进。
(二)开展免疫接种、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务。
(五)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六)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七)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八)提供康复服务。
(九)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服务。
(十)提供计划生育咨询与宣传服务。
(十一)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